我國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 管好“國家賬本”

本報記者  曲哲涵

2021年05月14日07:4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財政預算體現國家的戰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動范圍和方向,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結合當前財政形勢,為解決預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務院近期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有哪些看點?對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有怎樣的意義?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和專家。

  加大預算收入統籌力度,規范預算支出管理

  加大預算收入統籌方面,意見明確,要規范政府收入預算管理,考慮經濟運行和實施減稅降費政策等因素合理測算,嚴格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要加強政府性資源統籌管理,加大預算統籌力度﹔要強化部門和單位收入統籌管理,盤活各類存量資源,推動國有資產共享共用,促進長期低效運轉、閑置和超標准配置資產以及臨時配置資產調劑使用等。

  規范預算支出方面,意見明確,未來要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財力保障﹔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合理安排支出預算規模,不再與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層層挂鉤﹔充分發揮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作用,安排財政赤字和舉借債務要與經濟逆周期調節相適應等。

  “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內,財政處於緊平衡狀態,收支矛盾較為突出,財政實現可持續,必須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水平。”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認為,意見有助於推動解決當前預算管理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比如在某些領域政府可用財力有限,但同時另一些領域又存在部分財力閑置﹔再如,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之間財力缺乏統籌使用等,可以通過統籌財力資源加以解決。”

  “意見對預算收支做出的相關規定,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表示,比如兜牢“三保”底線、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財力保障,增強對創新的財力支持等,意見使相關財政目標更明確、更具執行力和操作性。“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按照人民意願推動社會發展時,需要更好地利用財政資源補短板、惠民生,更好地發揮財政再分配職能。”

  強標准、重績效,打造陽光政府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進財政支出標准化,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增強預算控制力和約束力,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各級政府預算銜接,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支出標准體系建設、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強化預算對執行的控制。

  此外,意見圍繞現代財政國庫管理“控制、運營、報告”三大功能,系統性地提出了優化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有關要求﹔對拓展政府採購政策功能,明確要推動在政府採購需求標准中嵌入支持創新、綠色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

  “意見使‘預算法定’原則得以剛性落實,使預算編制、執行、績效管理三項工作系統集成——通過強化預算編制和執行,使績效管理有據可依﹔通過強化績效約束力,推動財政收支管用更加科學合理。比如,推進支出標准體系建設,有助於在安排民生支出時‘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算好大賬、細賬、長遠賬,在籌劃減稅降費政策時兼顧財政可承受力。”白景明認為,強化預算約束,還有助於打造陽光政府。“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遏制政府亂花錢,就是遏制管理部門亂用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楊志勇表示,此次意見的出台,是對2014年以來預算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可以進一步挖掘預算管理潛力,推進現代預算制度建設,更好地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提高信息化水平,發揮多種監管方式協同效應

  為進一步將制度規范與信息系統建設緊密結合,意見提出明確目標:以省級財政為主體加快建設覆蓋本地區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並與中央財政對接,動態反映各級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力爭2022年底全面運行﹔中央部門根據國家政務信息化建設進展同步推進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完善全覆蓋、全鏈條的轉移支付資金監控機制。與此同時,還要推進部門間預算信息互聯共享。

  意見強調,要發揮多種監督方式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主導作用,加強財會監督,促進財會監督與黨內監督、監察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協同發力,構建日常監管與專項監督協調配合的監督機制。同時,強化監督結果運用,對監督發現的問題,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加大處理結果公開力度。

  加強風險防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基層財政運行、地方政府債務、社會保障、金融等領域風險防控壓力不斷加大,將防控風險、增強財政可持續性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為此,意見明確:要加強跨年度預算平衡,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妥善處置和化解隱性債務存量,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防范化解財政運行風險隱患,防范養老金待遇支付風險,各地區出台涉及增加財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實施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前,要按規定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等。

  “明確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是意見的亮點,進一步增強了財政開展逆周期宏觀調控的能力,也有助於提高財政自身安全。”白景明說,這使財政政策擴張或緊縮時,有法可依、有辦法可循,提高了相機抉擇的底氣。

  “意見堅持底線思維,關注風險防控和財政的可持續性,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上的明確要求,為財政可持續性提供制度支撐。”楊志勇說。

  《 人民日報 》( 2021年05月14日 02 版)

(責編:蓋純、張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