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重慶頻道>>金融>>要聞

川渝保險行業、道路運輸行業聯合發布關於“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統籌”風險提示

2023年05月26日14:17 |
小字號

近期,一些道路貨運公司和從事道路貨運經營的車主反映,通過安全統籌公司購買了“機動車交通安全統籌單”,發生交通事故后無法正常得到賠償,甚至部分安全統籌公司已經失去聯系。為保障川渝兩地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廣大車主對安全統籌業務的風險防范意識,減少糾紛隱患、維護行業和社會穩定,協同推進川渝兩地保險業、交通運輸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聯合重慶市道路運輸協會、四川省道路運輸協會發布風險提示。

一、“安全統籌公司”不是保險公司,缺乏專業監管。安全統籌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安全統籌公司缺乏專業監管,相關業務模式不可持續,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別是此類公司出現資金鏈斷裂、撤銷破產等重大危機時,隻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承擔責任,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損失,蘊含較大風險。

二、“安全統籌單”不是保險合同,不受《保險法》保護。安全統籌公司以“統籌”“互助”名義與車主簽訂的安全統籌單不是保險合同。消費者購買安全統籌后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一旦出現糾紛,隻能通過訴訟解決。從目前關於安全統籌的司法判例來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決時,不能適用《保險法》的規定解決相關賠償糾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三、“安全統籌業務”不是保險業務,后續賠付和服務可能得不到保障。安全統籌繳費容易賠付難,並非正規保險業務。安全統籌公司不具有保險公司的專業服務能力、理賠能力與重大案件賠付能力。安全統籌不能替代車輛保險,未在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購買“機動車輛統籌單”的機動車輛,以后再向保險公司投保商業車險時,無法享受連續投保及無賠款優惠。禁止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保險代理人參與安全統籌業務,歡迎大家監督。

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重慶市道路運輸協會、四川省道路運輸協會提示廣大車主:為了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請選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購買車輛保險。若對保險合同有疑問的,請撥打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 供稿)

(責編:蓋純、劉政寧)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