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核准開展靜脈輸液 江津區一診所被處罰
2023年09月06日14:15 |

近日,江津區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衛生監督員在對轄區內的一家個體診所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診所治療室醫療廢物銳器盒內有使用過的針頭,可回收醫療廢物桶內有使用過的輸液袋、輸液瓶,同時,現場發現的處方箋上開具有抗菌藥物左氧氟沙星。衛生監督員立即對該診所為患者開展靜脈輸注抗菌藥物使用的處方箋予以証據固定,並對當事醫師制作詢問筆錄。經調查核實,該診所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但未核准有抗菌藥物靜脈輸注項目,診所負責人承認為了經濟利益,存在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的行為。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違反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應當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核准。”的規定,依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該診所被立案處罰。
“一些群眾在生病后發燒、感冒后為了方便、會選擇到個體診所治療,一些診所為了療效和收益,也會鋌而走險接診病人,並選擇使用抗菌藥物靜脈輸液給藥。診所違規靜脈輸注抗生素,危害大,一旦發生嚴重的過敏反應,診所很難有技術力量組織實施有效的搶救。”衛生監督員介紹,即使沒使用抗菌藥物,但擅自開展靜脈輸液的行為,比如輸vc、鹽水、葡萄糖等這種,照樣違反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規定。
衛生監督員溫馨提示:就醫過程中謹記“能吃藥不打針,能打針不輸液”的原則,普通小病盡量不要使用抗菌藥物輸液治療,如果確實需要輸注抗菌藥物治療,一定要去有靜脈注射資質的醫療機構就診。(黃歡)
來源:江津區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責編:陳易、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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