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出台19項政策措施激發市場活力
近日,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廣安市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和提質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全市經濟持續回升和提質增效。
《措施》包含財稅、投資、商貿、工業、文旅等方面共19條具體措施,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措施》指出,該市政策標准高於省級政策標准的,按廣安市政策標准執行,與省級政策不重復疊加享受。
《措施》提出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准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3000元。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運營用地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針對企業用工、招工、生產等方面,《措施》明確提出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支持穩定外貿、支持外貿企業擴大進口規模、支持企業穩生產、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生產、支持工業項目落地建設、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各地新引進投資額度1億元以上、符合“331”產業體系並實質性開工的項目,每個獎勵10萬元﹔投資入庫的市級重點工業項目,達到形象進度、完成投資目標的,投資額在5000萬元至1億元的每個獎勵3萬元,投資1億元以上的每個獎勵5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於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中試研發平台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在推進文旅產業發展方面,《措施》提出,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組織省外旅游團來廣的旅行商按每人次40元給予獎補﹔對組織市外省內旅游團來廣的旅行商按每人次15元給予獎補。對舉辦符合條件的戲劇節、音樂節、藝術節、動漫節、演唱會、藝術展覽、文旅展會等大型促銷活動的行業商(協)會、重點文旅企業,按其活動支出的50%給予補貼,單戶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以演藝為主營業務,多業態融合、多功能協同且實現常態化演出的新型演出場所,按每個5萬元至10萬元給予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市外客源地媒體廣告平台投放廣安文旅產品且時長不低於1個月的行業商(協)會、旅行商,按其支出的50%給予補貼,省內單戶最高不超過5萬元,重慶主城區可提高至10萬元。
來源:廣安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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