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酒”均為假酒 重慶警方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
近期,重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破獲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額達190萬元,查扣假冒偽劣茅台酒13種205箱。
去年年底,重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刑偵支隊接報警稱,在重慶江北機場某快遞中轉站內,有一批從貴州仁懷市發出的疑似假冒偽劣貴州茅台集團的酒,經評估該批酒市值約118萬元。隨即,機場分局組建專案組開展立案偵辦。
股東專用類、貢酒類、飛天接待酒類、茅台內供酒類、飛天茅台酒類……經調查,在某“高檔酒愛好者”的朋友圈中,充滿了各式各樣包裝精美、看似“大有來頭”的白酒品類廣告圖。不僅如此,還配上顧客的轉賬記錄截圖,營造出生意紅火、供不應求的氛圍。
重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刑偵支隊民警沈晨杰介紹,這是“特供酒”分銷商慣用的伎倆,通過在朋友圈宣傳自己有“特殊渠道”低價買到高檔白酒,以此塑造“人設”,並在微信裡私信、點對點售賣,以達到以假亂真的銷售目的。
警方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為了躲避警方打擊,在交易和郵寄“特供酒”過程中都十分隱蔽,從不留下賣家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經過專案組幾個月的研判分析和跨越多省市的實地偵查,終於,一條以許某為成品供應商,以盧某、宗某作為分銷商,通過線上推廣各種酒類產品,然后由在貴州的謝某通過快遞郵寄假酒並收取酒款的黑色產業鏈逐漸浮出水面。
經查,近年來謝某和盧某銷售假冒茅台集團白酒累計金額約180萬元。同時,為了謀取更多利益,去年盧某與何某還成立公司並“招兵買馬”,開始以盧某的供貨渠道進行假酒銷售並獲利。
據了解,本案犯罪嫌疑人為了更加方便、容易地銷售自己的酒水,從而達到謀取利潤的結果,將自己的三無產品酒水冒充茅台集團的產品,有些酒水隻需要10元左右一斤,卻轉手賣到上千元。“在買家中,不乏有知假買假的‘回頭客’,有的因為商務宴請,為了面子購買‘特供酒’﹔有的是為了圖價格便宜,最多的一個買家累計購買60余萬元的假酒。”沈晨杰介紹說。
警方提醒:假冒偽劣酒不僅對其他同類產品造成了沖擊,讓消費者難辨真偽、上當受騙,嚴重的還會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嚴重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早在2020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目前,市場上流通的“特供酒”均為假酒,請消費者不要上當。如發現有人銷售“特供酒”,可及時向市場監管、公安機關等部門舉報。(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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