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試行稅收事先裁定服務 提升稅收政策適用確定性
近日,重慶市稅務局發布《稅收事先裁定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重慶稅收事先裁定工作,增強企業稅收政策適用的確定性,打造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據了解,稅收事先裁定是企業對預期未來發生的特定復雜重大涉稅事項,如何適用稅收法律法規提出申請,稅務部門基於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給予書面告知政策適用意見的納稅服務行為。《工作辦法》明確,重慶推出的稅收事先裁定屬於針對企業的個性化納稅服務舉措,不屬於針對企業的權利義務產生實質影響的行政行為,不具有可復議性或可訴訟性。
近年來,隨著重慶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重慶聚集了不少大型企業,千戶集團企業佔比相對較高。這些大企業的生產經營、組織架構和投融資等安排日趨復雜,對未來業務適用稅收政策的確定性需求較高。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要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並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在此背景下,我們制定《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稅收事先裁定的相關要求及流程,有助於減少稅務爭議和訴訟,讓更多企業受益。”重慶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以下簡稱“第一稅務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工作辦法》,重慶企業均可申請稅收事先裁定。但是,有七類事項不在稅收事先裁定的受理范圍——無合理商業目的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事項﹔無確定的立項計劃或兩年內不會發生的事項﹔現行稅收政策有明確規定,可直接適用相關規定的事項﹔與行政、司法部門正在處理的問題實質類似的事項,如正在行政復議或接受稅務稽查的問題﹔稅收政策處於調整期等原因,暫不適宜進行事先裁定的事項﹔屬於預約定價安排的事項﹔其他不適用稅收事先裁定的事項。
在申請流程上,有稅收事先裁定需求的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按規定遞交有關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稅收事先裁定申請表》和《稅收事先裁定知情書》,相關審批、核准或者裁定文書,方案、會議紀要、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文件依據等相關佐証資料,以及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其中,在《稅收事先裁定申請表》中,申請人需要詳細說明企業基本情況、申請裁定事項、對生產經營和納稅的影響、預期發生時間、適用的稅收政策傾向性意見等申請內容和政策依據。申請人提交材料后,主管稅務機關將採取案頭審核、實地調研等方式進行初步審核,將初審意見遞交至第一稅務分局。第一稅務分局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和主管稅務機關初審意見,判斷相關事項是否符合事先裁定受理條件。對於申請事項屬於受理范圍且資料齊全的,第一稅務分局予以受理﹔申請資料不全的,第一稅務分局將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補充資料,待資料齊全后重新審核確定是否屬於受理范圍。
第一稅務分局確認受理后,將於10個工作日內對需要裁定事項進行集中研討,形成處理意見。並於裁定意見明確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稅收事先裁定意見書》。
需要提醒的是,事先裁定意見僅適用於申請人本次申請的交易事項,不作為其他稅務事項的依據。申請人不得以申請事先裁定為由,影響其他納稅義務的履行。(田俊杰)
來源:重慶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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