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為魚兒筑起人工“產房”

“大家快看!這個魚巢規模為1961平方米,預計將有超1900萬粒魚卵在此孵化。”
“該人工魚巢滿足專業技術規范,監測評估數據達標,達到建設預期。”
……
近日,在江津區龍華鎮鼎鍋浩產卵場,江津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李穎與區法院、區農委工作人員、有關專家對搭建的“人工魚巢”項目進行驗收,一致認為該人工魚巢項目生態修復效果達到驗收標准。
這一生態修復的良好成效源於江津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24年5月,居住在長江邊上的肖某、劉某、丁某3人相約攜帶兩副三層刺網前往長江丁家沱水域捕魚,共捕獲長江鱘、岩原鯉等9條漁獲物。當晚,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一舉將3人抓獲。當年6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江津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江津區檢察院認為肖某等3人在禁漁區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嚴重破壞長江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院依法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經評估,該案造成生態資源損害共計3.1萬余元。
該非法捕撈行為破壞了天然漁業資源的增殖,間接影響了區域生態平衡。為實現最佳生態修復效果,長江生態檢察官李穎多次向水產研究方面專家請教最優生態修復意見,並從修復效果、修復難度、修復費用等多角度對比分析,首次探索提出以搭建人工魚巢方式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人工魚巢是一種仿生態產卵設施,相當於為魚兒搭建的‘人工產房’。每年三、四月份是魚類集中產卵的季節,受自然條件影響,魚兒產的卵因附著力不強,容易被水流沖散,影響成活率,人工魚巢則能解決這一問題。”李穎介紹。
同年8月26日,江津區檢察院將該案向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人工魚巢與增殖放流對於魚類資源的恢復各具優勢,相互補充,可以同步實施。現在恰逢每年年初人工魚巢的搭建時期,採用人工魚巢方式修復生態環境正好可以幫助長江裡的部分魚類孵化魚卵,提高魚苗成活率。”12月30日,江津區法院對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時,檢察機關申請的專家証人西南大學教授姚維志在庭審中提出意見。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肖某、劉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丁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9000元﹔判處3名被告人在本轄區長江干流保護區內搭建約1961平方米人工魚巢。
據測算,每平方米人工魚巢可產魚卵1萬粒。通過在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搭建人工魚巢,不僅有助於保護區內產粘性卵的鯉、鯽、魴等多種魚類繁殖,還有利於保護區內魚類資源的不斷豐富和發展。
近年來,江津區檢察院始終以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環境作為出發點、落腳點,探索實踐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第三方治理等多樣化責任承擔方式,實施增殖放流20萬余尾。(沈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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