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門診特病新政策本月起實施
同一病種無需重復辦理即可享受待遇
2025年06月22日09:43 | 來源:重慶日報網

6月1日起,我市開始執行新的門診特殊疾病政策,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特病病種統一增加到53個。新增的特病如何申辦?原來的特病患者需要重新辦理嗎?6月19日,針對市民關心的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採訪。
按照新政,我市將特病范圍由原來的職工醫保24個病種、居民醫保28個病種,統一擴充到53個病種,新增了強直性脊柱炎、重症肌無力、焦慮症、抑郁症等10多個病種。按照自願申請、全市通辦原則,參保人可向特病診斷醫療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特病待遇資格申請。
這意味著更多患者能享受特病待遇,具體該怎麼辦?
據介紹,申請人需帶上有效身份証件或醫保電子憑証或社保卡、相關病史資料或檢查材料(住院病史須加蓋醫院鮮章),到門診進行特病鑒定。
重醫附屬大學城醫院副院長唐博介紹,按照要求,辦結時限不超過18個工作日,如果診斷為不符合特病的,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將被退還並告知原因。
據了解,我市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已從過去的2家,調整為可在全市所有經醫保經辦機構確定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醫療機構,以方便患者就醫。
換了醫療機構,需要重新申報嗎?答案是不需要。對於新政實施前已取得特疾資格的參保人員,如果屬於同一特殊疾病病種的,實現互認,無需重新申報。
此外,對於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已納入異地聯網結算的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等10種特病病種,可以直接聯網結算﹔其他特病病種,由個人先全額墊付,持有關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進行手工報銷。
按照規定,特病治療機構應嚴格遵守處方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於病情穩定的特病患者,可由醫師根據病人情況開具最長不超過12周的用藥量。(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李珩)
(責編:蓋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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