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賬流水揭穿“虧損謊言” 4千萬隱匿收入現形
重慶市稅務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隱匿收入偷稅案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處重慶庭堡木業有限公司隱匿收入偷稅案件。經查,該企業通過個人賬戶收取經營貨款、銷售收入不列入賬簿、購銷行為均不開具發票,以此隱匿收入超過80%,造成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607.22萬元。針對上述違法事實,重慶市稅務局第六稽查局依法作出處理處罰決定,對其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230.34萬元。目前,該案已按規定移交公安機關。
連年虧損藏貓膩 未開票申報顯異常
前期,重慶市稅務局第六稽查局收到舉報線索,稱重慶庭堡木業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利用個人銀行賬戶、微信、現金等方式收取經營貨款,以賬外經營的方式隱匿收入,偷逃稅款 。
檢查人員根據線索核查企業納稅申報數據,發現該企業成立於2018年,從2020年起連續處於虧損狀態,5年來共申報增值稅銷售收入667.2萬。根據企業銷售明細台賬,檢查人員發現其客戶群體主要是自然人和裝修市場的供應商,大部分交易未開具發票。
根據轄區內該類型企業經營特點,每年度增值稅未開票收入金額約佔總銷售收入的50%。企業申報數據顯示,近五年內,其隻有2個年度申報過增值稅未開票收入,分別是2022年申報增值稅未開票收入9萬元和2023年申報增值稅未開票收入140萬元,佔總銷售收入分別為7.4%、78.65%,增值稅未開票收入金額佔比明顯異常。
同時,檢查人員對比分析該企業所在轄區的其他同類型家具制造企業納稅申報數據,發現經營規模明顯小於或等於重慶庭堡木業有限公司的企業,近五年申報收入總金額平均約為2千萬元,是重慶庭堡木業有限公司申報收入金額的3倍以上。
內賬流水露原形 上千萬收入未申報
是企業經營不善,還是另有隱情?為進一步掌握實際情況,檢查人員實地走訪該企業,發現其有4個辦公室、3個生產車間、1個約1000平方米的倉庫運轉正常,近50名員工均正常作業。
檢查人員還發現,倉庫中幾乎堆滿了半成品或成品木門。經詢問了解,該企業銷售方式是定金預售,客戶先預繳約總價的三分之一作為定金,收到定金后企業根據客戶定制需求進行備料、生產,等客戶補足尾款后,將成品交貨。因此倉庫堆放的木門均是還未收到尾款的已銷售產品。
根據木門包裝上標注的年份顯示,倉庫貨物均為2022年、2023年的訂單產品。檢查人員逐一清點倉庫貨物數量,並參照同期、同類型、同規模木門的市場成交發票單價測算,發現僅倉庫內暫未收齊尾款的木門貨物價值就達450余萬元,而該企業2022年至2023年納稅申報收入不足300萬元,申報收入與實際銷售情況嚴重不符。
面對檢查人員詢問,企業法定代表人鄭某以“公司虧損”為由辯解,卻難以解釋倉庫貨物情況。檢查人員充分運用“說理式”執法方式,向其耐心普及稅收法律知識,解釋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的嚴重法律后果。在大量事實証據面前,鄭某最終承認違法事實,並提供了証實企業偷稅的關鍵証據——詳細記錄企業銷售明細的內賬。
該內賬記載了企業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的每筆營業收入情況,其中企業收支的款項幾乎都是通過鄭某的7個個人銀行賬戶流轉。檢查人員通過內賬記錄的交易信息,逐一比對銀行賬戶流水情況,發現內賬記錄的交易明細與銀行賬戶流水高度吻合,每筆收支都能在賬戶流水中找到對應記錄。
為核實內賬數據真實性,檢查人員將企業納稅申報數據與內賬進行逐一篩查比對,發現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企業申報收入667.2萬元,而內賬記錄的收入4000余萬元,4年時間裡有超八成收入未申報納稅。
法網恢恢終不漏 偷稅行為須受罰
該企業賬外經營、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違法事實浮出水面,連續虧損的謊言被徹底戳穿。經檢查人員匯總統計,該企業從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共隱匿收入4387.34萬元,累計少繳增值稅及相關稅費607.22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証,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重慶庭堡木業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重慶市稅務局第六稽查局依法將其定性為偷稅,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230.34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並按規定移交公安機關。(重慶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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