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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是如何發生的?

2025年09月02日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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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OCD)是一種以反復出現的侵入性想法(強迫觀念)和重復行為/精神儀式(強迫行為)為特征的心理障礙。重慶優眠醫學中心總院長蒙華慶介紹,患者明知這些想法和行為不合理且過度,卻難以控制,常伴隨顯著的焦慮和痛苦。那麼,強迫症由哪些因素導致呢?

一、生物學基礎

大腦環路異常:神經影像學研究發現,大腦特定區域(眶額葉皮質、前扣帶回、基底神經節)之間的信息傳遞環路功能失調,導致“危險檢查”信號過度活躍或無法正常關閉。

神經遞質失衡:如血清素、多巴胺及谷氨酸。血清素功能異常是核心機制之一,調節血清素的藥物對多數患者有效﹔多巴胺尤其在伴有抽動症狀的強迫症亞型中作用顯著﹔研究發現部分患者腦脊液中谷氨酸水平升高,提示興奮性神經遞質可能參與。

遺傳傾向:家族和雙生子研究証實遺傳因素。同卵雙胞胎同病率遠高於異卵雙胞胎﹔患者一級親屬患病風險顯著高於普通人群。屬多基因遺傳模式。

免疫因素(特定亞型):部分兒童青少年起病的強迫症可能與鏈球菌感染等觸發的自身免疫反應攻擊基底神經節有關。

二、心理認知因素

蒙華慶表示,強迫症的認知行為理論強調,功能失調性信念對闖入性思維的錯誤評價是關鍵環節。

過度責任與夸大威脅:高估負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並認為自己對預防這些想象中的災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高責任感情境會加劇強迫體驗。

完美主義與無法容忍不確定性:對事情是否“足夠好”“絕對確定”有過高要求。對不確定狀態,如“可能沒鎖好”,極度不適,需要追求百分百確定感。

過高的控制欲與失控感:強烈渴望控制闖入性思維,但在高威脅、高責任情境下實際控制感很低,促使患者通過強迫行為來試圖重建控制感。

思維-行為融合:混淆想法與現實,認為“想到”不好的事會增加其發生的可能性或“有壞念頭”等同於做了壞事或道德敗壞。

三、社會家庭因素

家庭環境:家庭成員親密感低、矛盾沖突多、規則模糊或過度控制的環境,可能影響個體安全感和應對方式形成。

生活事件:重大壓力事件(學業/工作壓力、喪失、疾病等)常是發病或加重的誘因。

人格基礎:病前可能具有追求完美、高標准、注重細節、責任感過強、難以容忍不確定性等人格傾向。(重慶優眠醫學中心)

(責編:陳易、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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