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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科技型企業入庫有新規

■明確科技人員佔比和研發費用“硬指標” ■滿足7種條件之一可直接確認入庫

2025年11月05日07:33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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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為量質並舉培育科技型企業,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新修訂的《重慶市科技型企業入庫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近日印發,並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9年出台的《重慶市科技型企業入庫培育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據介紹,《實施細則》所稱的科技型企業,是指在重慶市轄區范圍內實際經營,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注重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取得自主知識產權並將其轉化為產品或服務,經自願申請和審核通過后入庫(市科技局科技型企業系統)的居民企業。

與過去相比,申報入庫的科技型企業,除滿足一定基本條件以外,還需同時在科技人員佔比和研發費用方面滿足相應要求。其中,科技人員佔從業人員總數的比例應不低於5%,或擁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列入新重慶人才F級及以上的科技人員1名以上。上一年度研發費用(高新技術企業口徑)佔銷售收入的比重不低於2%,或佔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重不低於10%。

不過,企業若滿足7種“破格”條件之一,可直接確認入庫。比如,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質﹔擁有與主營業務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1項(含)以上,或Ⅱ類知識產權2項(含)以上﹔上一年度申報享受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並完成研發費用備案﹔主持或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等。

入庫科技型企業可獲得哪些支持和服務?據悉,市科技局將聯動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為入庫科技型企業提供多維度支持與服務。比如,在強化創新政策供給方面,區縣科技部門將針對入庫企業制定並落實專項創新支持政策﹔在動態服務保障方面,通過企業系統開展動態監測,及時響應企業在研發、轉化等環節的需求﹔在資源優先配置方面,結合科技型企業培育目標,在科技創新資源對接、項目申報等方面給予傾斜。

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雙倍增”行動計劃,目前,已累計培育高新技術企業9123家、科技型企業7.56萬家。(新重慶-重慶日報首席記者 張亦筑)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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