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布五起網絡餐飲服務典型違法案件
今年以來,重慶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安排,開展網絡餐飲問題整治,嚴厲打擊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相關違法案件962件。現選取五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北碚區許某榮餐飲店提供虛假証照信息案
2025年2月28日,北碚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網絡監測線索,對許某榮餐飲店開展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某團平台上傳的証照與其實際持有的証照不一致。經查,當事人用自營店鋪合法証照在某團平台開設了一家名為“某上料理”外賣店鋪,為增加流量和收入,在同一經營場所又利用他人証照開設了另一家名為“某·料理”外賣店鋪。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北碚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並結合違法情節綜合裁量,責令當事人改正提供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針對某團平台未對入駐商家食品經營許可証盡到審查義務的行為,北碚區市場監管局將該線索移送平台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案情提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網絡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當事人利用他人証照上傳平台,外賣平台對上傳証照疏於審核,導致經營者利用虛假証照違法從事經營活動,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璧山區“橙某校園”外賣平台未進行資格審查案
2025年3月3日,璧山區市場監管局在處理投訴舉報時,發現本轄區“橙某校園”外賣平台某異地入駐商家食品經營許可証載明的主體信息與營業執照不一致,通過跨省協查,確定商家系冒用他人証照,平台未履行審查義務。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璧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並結合違法情節綜合裁量,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31.59元、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針對該平台入駐商家冒用他人証照的行為,璧山區市場監管局同時將線索移送該商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案情提示:外賣平台僅要求商家上傳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証照片,未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核驗証照信息,導致冒用行為未被識別﹔平台審核系統未設置証照地址邏輯校驗等規則,致使虛假信息蒙混過關。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如實上傳証照等資料,外賣平台應當全面審查,保証公示信息合法真實。
三、原江北區李某良餐飲店使用虛假健康証明案
2025年9月5日,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檢查外賣平台線下商戶時,發現李某良餐飲店員工使用虛假健康証明。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江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將涉嫌偽造變造買賣使用虛假健康証明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案情提示: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依法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証明后方可上崗。2025年7月,市食藥安辦、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聯合印發《關於打擊偽造變造買賣使用虛假健康証明的通知》,明確對使用虛假健康証明違法活動實施嚴厲打擊。
四、巴南區某東家餐飲店未制定實施過程控制要求案
2025年8月1日,巴南區市場監管局接網約配送員舉報,稱某東家餐飲店后廚衛生條件差,涉嫌違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經實地核查,發現該餐飲店存在廚房烹飪區環境衛生差、垃圾桶未加蓋、滅蠅燈未正常使用、兩名工作人員未辦理健康証的行為。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一項和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巴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情提示:餐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范要求把控好各加工流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兩名工作人員未辦理健康証,存在損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潛在風險。網約配送員主動留心餐品包裝是否規范、食材是否新鮮、操作環境是否衛生等,在發現問題后及時舉報,能夠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大足區某記餐館超許可范圍經營食品案
2025年2月28日,大足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對某記餐館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餐館食品經營許可事項不含“冷食類食品制售”,但在網絡平台上銷售“紅油手撕雞”等6種冷食類食品。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大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並結合違法情節綜合裁量,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97元、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提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嚴格按照許可的類別范圍從事網絡銷售。當事人未取得相應經營資質超范圍售賣冷食類食品,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重慶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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