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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迎來關鍵突破

全國首批!長安L3級自動駕駛車型獲准入許可

2025年12月16日07:57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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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第401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附條件許可全國首批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產品准入,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長安牌SC7000AAARBEV型純電動轎車成功入選,將由重慶長安車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使用主體,在我市指定路段開展上路通行試點。

這標志著我國L3級自動駕駛從技術測試正式邁向商品化落地新階段,重慶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迎來關鍵突破。

此次獲批的共有兩款車型。長安這款車型的核心功能是在交通擁堵環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單車道內的自動駕駛,最高車速限定為50公裡/小時。根據試點要求,該功能僅在重慶市內環快速路、新內環快速路(高灘岩立交—賴家橋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機場立交)等劃定路段啟用。獲批的另一款車型為北汽藍谷麥格納汽車有限公司的極狐牌BJ7001A61NBEV型純電動轎車,在北京指定高速路段試點,其自動駕駛最高車速為80公裡/小時。

根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推薦標准,自動駕駛分為L0—L5。L0—L2為駕駛輔助,由系統輔助駕駛員執行動態駕駛任務,其駕駛主體為駕駛員﹔L3—L5為自動駕駛,系統在特定條件下可接管全部駕駛任務,責任主體從駕駛員轉移至系統。

作為自動駕駛技術的關鍵分級,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有著明確的技術與責任界定:車輛可在設計運行條件(ODD)內獨立完成全部駕駛操作,駕駛員無需手腳持續待命,但需保持注意力集中,在系統發出接管請求后及時響應。根據2025年實施的相關新規,在車企聲明的設計運行條件內,若因系統故障或算法缺陷導致事故,車企承擔主要賠付責任﹔若駕駛員未按規定履行接管義務,則由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這一界定首次明確L3級自動駕駛的責任劃分邊界。

我國L3級自動駕駛的落地進程已歷經多階段鋪墊。2023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試點面向具備量產條件的L3、L4級智能網聯汽車,按申報、准入測試、上路通行等階段推進。同年12月,全國首批L3級高速公路道路測試牌照發放,多家車企在北京、上海、重慶、深圳等地開啟測試﹔2024年6月,九家車企入圍全國首批L3自動駕駛上路通行試點名單,為此次產品准入許可奠定了實踐基礎。(新重慶-重慶日報首席記者 楊駿)

(責編:莢天宇、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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