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補助20萬 重慶出台政策支持商標品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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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月24日,記者獲悉,為提升全市商標品牌價值和創造運用水平,加強商標品牌培育,市知識產權局日前出台了《重慶市商標品牌培育補助項目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商標權利人,將擇優給予一次性培育補助資金20萬元。
據介紹,《細則》所指的商標品牌,包括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產業集群品牌及區域品牌相關商標。市知識產權局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建議,制定該《細則》,引導商標權利人強化品牌培育意識,健全品牌管理制度,提升品牌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同時,發揮商標品牌對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的帶動作用,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商標品牌動力,助力打造具有重慶特色的商標品牌體系。
記者了解到,商標品牌培育補助申請人應為依法設立的經營主體及依法取得商標注冊登記的商標權利人。同時,申請商標品牌培育補助還應具備一定條件,如:商標權利人積極、有效地運用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在打擊跨類別侵權行為、防止商標淡化等方面取得實質性成果﹔商標在相關公眾中持續保持較高的市場聲譽與知名度,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無質量安全事故﹔商標所標示的產品具有顯著的區域特色與特有品質﹔商標的運用對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具有明顯帶動作用。
不過,近三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受到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以及存在應退未退財政資金行為的企業和單位,不納入補助范圍。
據悉,商標品牌培育補助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項目統籌實施,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轄區申請受理、初審和匯總推薦等工作。申請人申請商標品牌培育補助,應當向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於申請材料齊備、符合規定條件的,出具推薦意見書,並報送市知識產權局。之后,市知識產權局再組織開展評審,擇優進行補助。補助資金應用於實施商標品牌培育、管理、保護及運用,包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維權、品牌宣傳推廣等。
根據《細則》,同一商標權利人在同一種類或相似商品或服務獲得馳名商標認定或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的,不予重復補助﹔同一商標分別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和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的,不予重復補助﹔地理標志商標所涉及的產品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認定的,不予重復補助。
有關《細則》的詳細內容,可登錄市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新重慶-重慶日報原創 記者 張亦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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