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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新規出台

如有欺老虐老行為將被降低或取消等級

2026年08月09日09:40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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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近日印發《重慶市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將分為“星級”和“葉級”兩個序列,並對首次參評等級上限、動態監管及負面清單管理作出系統性規定,旨在以評促建,提升全市養老服務質量。

根據《辦法》,重慶市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包括面向養老機構的“星級評定”和面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的“葉級評定”。兩個序列均設置五個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一至五級,級數越高,代表機構在環境、設施、管理和服務等方面的綜合能力越強。

《辦法》明確,養老服務機構首次申請評定等級原則上應為四級及以下。這意味著,即便是硬件條件優越的新建機構,也無法在首次評定中直接“沖刺”最高級別的五級。同時,等級評定有效期設為3年,有效期滿后須重新申請。若機構在獲得等級1年后符合更高標准,可提出晉級申請,但有效期內僅有一次機會且須逐級晉升。

為強化監管底線,《辦法》建立了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評定准入環節,明確了六種“限制參與評定”的情形﹔在評定過程中,規定了七種“終止評定”的情形﹔而已獲評等級的機構若出現十項違規行為之一,包括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抽查復評不達標等,評定委員會將依規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並向社會公布,打破等級“終身制”。此外,評定委員會將按不低於5%的比例對已獲評機構進行抽查復評,確保等級含金量。

該《辦法》自2026年8月4日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重慶市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張莎)

(責編:蓋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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