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立法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
教學使用屏幕類設備時長擬不超過總課時30%
2026年09月23日07:52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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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擬規定教師教學使用屏幕類設備時長不得超過總課時30%﹔統一教室採光、可調課桌椅等視覺環境標准……9月22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了《重慶市兒童青少年近視預防控制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說明。
近年來,我市堅持綜合施策、系統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初有成效,但形勢仍不容樂觀。據悉,目前全市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為48.6%,近視低齡化、高度化趨勢明顯。
作為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草案在路徑選擇和制度設計上進行了積極探索。
如,條例草案針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關鍵影響因素和薄弱環節,按國家“雙減”政策要求,明確嚴控學業作業總量、減輕校外培訓負擔,減少近距離用眼﹔統一教室採光、可調課桌椅、護眼印刷品等視覺環境標准﹔明確教師教學使用屏幕類設備時長不得超過總課時30%,分年齡段約束電子產品使用時長,嚴禁手機帶入課堂﹔保障充足睡眠與均衡膳食﹔剛性落實每日戶外體育活動、眼保健操制度。
同時,條例草案還前移關口健全干預機制。擬規定實施分年齡段分層視力監測,0—6歲兒童由婦幼、基層醫療機構建立眼健康檔案,中小學每學期開展2次視力篩查並建立電子檔案﹔規范醫療機構近視診療服務,推廣中醫藥護眼技術﹔嚴格入校視力檢測准入管理。
為確保法規有效實施,條例草案通過剛性約束強化考核問責。設置考核評價與法律責任條款,擬明確市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市級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政府重點任務考核。並對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監護人等未依法履行防控職責的情形,明確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依法追責等處置措施。(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王亞同)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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