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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城市顯山露水,讓市民舒適生活

新版《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明年一月起施行

2026年10月28日08:04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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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訂的《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版《規定》)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7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3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舉行媒體通氣會,對新版《規定》進行了解讀。

制度創新,激活存量空間價值

鼓勵城市更新類項目增設電梯、門廳、風雨連廊、停車樓等

據介紹,新版《規定》共8章41條,主要內容涵蓋優化建設用地管控與土地復合利用、完善建筑間距與退讓規則、加大城市風貌與歷史文化保護力度、提升公共空間與慢行系統品質、強化交通市政安全底線管控等方面。

新版《規定》提出,推行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復合利用,對於既有建筑功能臨時轉換等城市更新項目,符合功能混合正面清單的,無需修改詳細規劃,可直接辦理,提高工作效能。同時,取消以面積界定“零星用地”的做法,支持盤活零星用地、閑置低效空間,鼓勵配建公共停車場、微型公交首末站等。鼓勵城市更新類項目增設電梯、門廳、風雨連廊、停車樓等,推動老舊住宅成套化改造。

這意味著,新規管理的重心從“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以制度創新激活存量空間價值。

顯山露水,亮出山城之美

加強建筑第五立面管理,預留山水景觀廊道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建筑處處長李碧香介紹,新版《規定》明確提出,建筑規劃布局應當依山就勢、顯山露水。嚴格限制超高層建筑,加強風貌分區管控和建筑第五立面管理,塑造高低錯落、層次分明的城市天際線。

其中,第五立面是指從山上、樓上、橋上、交通沿線等較高俯瞰點,可直觀感知的城市風貌與空間資源,其管控重點是建筑屋頂空間。

針對山地城市地形復雜的特點,新版《規定》引入“正負零”標高概念,規范地上、地下及半地下建筑規劃管理,將吊層、架空層有效利用起來,為營造獨具山城特色的“多首層”建筑空間創造條件。

“正負零”標高,一般指建筑物平街樓層主要出入口室內地面設定的相對標高零點,是建筑物豎向標高控制的起始依據。過去,像洪崖洞這樣地形高差較大的山地建筑,滄白路與濱江路豎向高差約40米,地上、地下與半地下建筑界定較為復雜,建筑高度管理存在困難。目前,根據新版《規定》,隻需要找到洪崖洞的“正負零”標高,就能清晰判斷建筑的空間部位,並計算出建筑的“身高”,規劃管理更加科學。

新版《規定》還要求預留山水景觀廊道,鼓勵運用電梯、扶梯、索道、纜車等特色交通串聯慢行系統,持續凸顯立體城市魅力,亮出山城之美。

從“管空間”到“為生活”

臨街超過400米地塊,需設置公共步行通道

針對“一老一小”及全齡友好需求,新版《規定》從“管空間”變為“為生活”,這一轉變是本次修訂最鮮明的民生底色。

新版《規定》鼓勵軌道車站、天橋、地下通道與相鄰建筑一體化設計,支持適老化、適兒化、無障礙設施規劃建設,臨街超過400米地塊,需設置公共步行通道,避免繞行﹔鼓勵公交首末站與商業商務設施、大型居住區一體化設置,公交與軌道站點換乘距離控制在50米以內,完善15分鐘高品質生活服務圈。

新版《規定》還要求醫院、學校加強交通組織設計,避免進出擁堵﹔要求軌道交通車站多向分散布設出入口,減少步行距離,提升出行舒適度。

同時,建立更加適應高品質居住建筑的間距體系,優化居住架空層、山牆管理要求,鼓勵市場提供更多高品質居住產品。

讓城市兼具“智慧”與“韌性”

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退讓城市道路不小於15米

聚焦存量時代特點,提升城市的智慧化水平與韌性,也是新版《規定》的重要變化。例如,新版《規定》鼓勵土地立體開發和存量空間盤活利用,要求市政交通設施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布局,鼓勵多用途混合和立體上蓋開發﹔鼓勵軌道車站出入口等附屬設施與周邊建筑整合設計,允許對軌道交通剩余空間進行合理利用。

新版《規定》設置了跨江橋梁兩端設置橋頭綠地等條款,促進跨江橋梁等交通設施有機融入城市公共空間系統,以精細化管控提升城市空間治理的智慧化水平。

同時,新版《規定》還細化了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的設計要求和接駁形式,嚴格管控建設項目向城市道路開設機動車出入口,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退讓城市道路不小於15米,留足集散緩沖空間。

“這不僅是一次技術標准的更新,更是一場發展理念的深刻變革。”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城鎮化正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重慶推出新版《規定》,以規劃手段破解存量發展難題、回應市民高品質生活需要。

據悉,為確保規劃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統一,本次新版《規定》創新採用“1+N”制度框架。“1”即新版《規定》,作為政府規章,維護規劃管理的穩定性。另有“N”個配套文件,側重技術細則,採取動態調整,以制度的文明進步保障城市規劃管理的科學有序。(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申曉佳)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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