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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帮你问了

发布日期:2007-8-3 14:13:00     新闻来源:重庆地产   

 

    您的“房事”有什么不解、苦恼、问题,需要向有关部门咨询,而您又一时找不到他们的“庙门”。那么,本刊替您“包办”,有什么问题尽管提问。热线电话:61823199

    集资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王女士问:我们是杨家坪民主三村9栋住户,该房屋是建设集团集资房屋,交房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不知是怎么回事?

    市国土房管局答:

    根据法律规定,颁发房地产权证系行政确认行为,需在资料齐备后办理。你所述房屋尚未申报办理房地产登记。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系违约行为,购房方可依法起诉,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怎样申请廉租房?

    张师傅问:我是重庆市荣昌永荣矿务局建材厂职工,由于单位效益不好,1995年辞职后到重庆打工至今。我老婆也是永荣矿务局的无业人员,现在也在重庆打工,两人收入都不高,无经济能力买房,一直在外面租房住。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在重庆主城区内申请到廉租房?

    市国土房管局答:

    按照《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均可向所在地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2.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7平方米);3.家庭成员取得我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如你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你应在现户口所在地区向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有关廉租房的具体申请手续,请向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咨询。

    公房拆迁政策咨询

    冉老师问:我是巴南区南温泉小学教师,现在我住在学校的一套教师宿舍里。由于学校是公办校,请问学校的这套房子产权属学校还是属学校的上级部门或区政府所有?由于地区整体开发,学校将要拆迁(包括我所住的宿舍),我作为公房的使用人可以要求货币补偿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另外,我从网上查询到上海、新疆等地区在拆迁公房实行货币安置时,公房的承租人取得拆迁人给所有权人补偿款的80%,而所有权人只得20%。请问重庆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如有,标准是怎样的?

    市国土房管局答:

    1.经了解,你所居住的房屋产权属南泉小学所有。你作为本校教职工,被学校安排在现房中居住,应首先服从单位公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2.按照《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5号公告)第三条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3.按照《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5号公告)第三十二条规定,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4.现在南泉片区尚未实施拆迁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尚未出台。你所咨询的产权补偿分割问题,重庆市未作规定。

    北部新区体育公园位于何处?

    胡陈毅问:请问最近龙头寺和冉家坝不少楼盘在宣传时都说自己的楼盘近邻规划中的体育公园,如龙头寺的鲁能星城和冉家坝的橄榄郡。请问北部新区的体育公园到底规划在哪个地方,还有就是体育公园内会不会有小型足球场这样的设施,谢谢!

    市规划局答:

    1.规划的冉家坝体育公园位于北环立交至高家花园大桥的外环高速路与余松路的夹角处,从余松路向西约350米为其东侧边界线。公园用地位于江北区的行政辖区内。

    2.规划的龙头寺体育公园位于鲁能星城(五期,即十一街区)西北侧与大佛寺大桥之间,公园的绝大多数用地位于江北区的行政辖区内。

    3.两个体育公园都还未进行具体设计,至于公园内是否配置小型足球场的问题尚不能确定。

    化粪池的修建有规定吗?

    吴安平问:化粪池的修建有法律规定吗?化粪池的修建应该离住房的阳台和窗户距离是多少米?

    市规划局答: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第三章第八节第3.8.1条规定: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距不宜小于5m。化粪池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如还有其他不明之处,请咨询人查阅相关规范。

    开发商可以随意修改规划吗?

    胡大明问: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于2007年3月12日发出通知,拟对黄荆巷1号至17号、26号等进行旧城改造,并于当月14日至15日对该拆迁区域的居民和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5月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其信息网上发布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评估信息公示(房拆评(2007)5号),在该公示内容中,拟拆迁范围与其在3月发出的通知一致。但时至6月11日,在对参加该项目拆迁评估机构的投票前日,开发商却剥夺了我们的投票权利,并对拆迁范围进行了更改,更改结果为:人和湾14号—33号、19号附1号、黄荆巷4、5号、7—17号、顺城街5、6号、邮局巷41号。居民对此感到很愤怒,为何开发商可以对市政府的规划随意更改?

    渝中区房管局答:

    顺城街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人系重庆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拆迁并未启动。目前只是在做项目评估机构的投票选举,选择评估机构的投票人范围是以规划局红线范围为准。2007年3月12日发出是康翔公司的摸底通知,2007年5月31日,我局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是通知有资格的评估机构报名参加顺城街片区评估机构的竞选,不是告知参加投票人的范围。

    2007年6月8日,我局才发出了《关于投票确定渝中区储奇门顺城街危旧房片区危改项目拆迁评估机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地确定了拆迁范围(投票人的门牌号),以及投票须知等。  (重庆地产记者  秦斯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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