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不断的融侨半岛“教育用地规划更改”事件又有新的进展。11月15日下午2点,该事件终于理性了一回:重庆市规划局南岸规划分局是日在该局举行了融侨半岛B2、B9、B10、B15地块的调整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
近日,融侨要将B2、B9、B10、B15等地块的用途进行调整,业主委员会通过努力与市规划局沟通,获得了这次听证会的机会。
业主们等待听证会开始
原因:规划变更风波不断
早在今年5月16日,在春季房交会上,近100名融侨业主在现场以“融侨还我学校”标语的维权口号为主,出现“踢馆、肇皮”事件。引起融侨与融侨业主这场集体爆发的不愉快活动主要是因融侨作为“亚洲第一教育大盘”而把真正承诺给业主的教育用地擅自改变规划,以至后来B15-3的教育用地取消。这场弥漫硝烟的“战争”,酝酿到后来春交会“踢馆”“打人受伤”等一系列事故。
进行此次用地规划更改的有4个地块,即B2、B9、B10、B15。而融侨进行四块地规划更改的内容主要为,为了增大楼与楼的间距而把B9、B10地块限高由99米调至150米。而B10由于原来是体育用地而调整在B15-3进行建造。而原来B15的教育用地重新规划为其他性质的用地。
号称“亚洲第一教育大盘”的融侨,擅自更改教育用地规划,把原来作为教育用地的B15-3调整为其他性质的用地。让“教育大盘”原来指鹿为马的地方,竟然见不到教育的楼房,部分业主们纷纷感到“上当”。于是,从今年4月份起,融侨的业主们就一直在通过合法的或者用自己的办法与融侨集团进行交涉,希望开发商信守承诺、妥善解决此事。
发展:春去秋来花无果
融侨教育用地规划的更改,从还带有春天气息的4月伊始,业主们听融侨集团售楼部的人说,此地要建设的是非学校。融侨半岛对B2、B9、B10、B15地块的调整问题,业主陈先生说,其实在4月份起业主对于融侨集团没有遵守承诺的状态,已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均没有结果。
在5月中旬春季房交会上,更改规划用地的矛盾似乎达到了一个“高潮”,于是业主为了维权,开发商为了自己的“有理”之说,导致在春交会上发生“打人”、“踢馆”事件。
炎热的8月,融侨把这四块地的规划申请提交到市规划局及南岸分局审批。
酝酿到金秋十月中旬,融侨集团高层对本次控规调整与业主们进行了交流。10月10日,南岸规划分局在网站上公示了《关于南岸铜元局地区B2、B9、B10、B15地块控规调整进行公示的公告》,该公告附图“原规划方案图”显示题述地块。
正至乍暖还寒之时,即11月15日下午2点,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举行了融侨在南岸区铜元局地区B2、B9、B10、B15地块的调整听证会。出席此次听证会的有融侨的规划总监、B2、B9、B10、B15的业主代表、南岸区体育局局长、南岸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现场。
大门严格把关
业主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从春到秋到冬,整个融侨用地规划变更的事件一直蔓延到秋交会前夕举行听证会。举行听证会了,结果还没有出来。这场战争到底要何时了?如何来了?一时成为众人观望的焦点。
“未见其人,但闻其行。”这100多名没有进入会场的融侨业主拿着身份证等证件在南岸区规划分局的大门口,他们与保安和里面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交涉,希望能进场旁听。参加11月15日听证会的有融侨风临洲A区、B区,云满庭B区、D区各5名代表,云满庭C区两名代表共计22人参加听证,其中5位代表为听证发言人。尽管天公不作美,当天下着小雨,但是真正来到现场的并非只有这些人。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到场的有数百名业主。只是由于他们没有证件,与听证会的规则不合,所以吃了闭门羹。许多业主把手里拿着的“反对调规,以人为本”的字样贴在伞上,或举在手里或继续和保安及民警交涉。有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他们撑着雨伞,站在离规划分局玻璃门最近处,希望一有机会马上就进去。很多业主都纷纷与大门守护者讲道理等。这种急切的心态或许不到现场是真的感受不到。几个区的业主站在门外,不时地踮着脚巴望,那种盼望的心态与高考场外的家长差不多。
南岸规划分局门外排起长龙
“开发商见利忘义”
一位挺着大肚子的B15的业主张女士说,她买融侨的房子是因为肚子里的宝宝,希望出生后真的能在这个“教育大盘”里健康成长,在那里读书。她不无感伤地说,见利忘义的开发商见重庆的房子大涨价,有利可图,现在连教育用地规划都单方面更改了,原来规划的“教育用地”马上就没有了,那接近于是一种欺骗行为,有关部门绝对不能支持这样的行径。乱改规划的结果,社会不就乱套了?与张女士一样感叹在一起的还有几位妈妈级人物。
面对不能进听证会现场的遭遇,许多业主打电话给“110”,给一些报社电视台打热线求助。
在场内外,本刊记者还看到许多各个区不相认识的业主一起讨论着商量着。据悉,有的业主还是专门向单位请假前来,有的业主还不时地接听电话,那是其家人或者邻居的关注电话。

融侨当年宣传的视频图片
B15-3地块不见教育用地
据悉,融侨云满庭B区业主今年4月从融侨地产公司获知B15-3地块用地性质已变更。当时,全体业主感到异常震惊和愤怒,他们于是多次派代表向融侨公司求证。在融侨公司置之不理的情况下,业主们举行了一系列的维权活动。
融侨云满庭B区业主代表说,由于 B15-3是原来规划的教育用地,因为该区相邻于B15-3地块,该地块的控规调整对该区的影响较本次调规的其他几个地块更大一些。
2007年11月14日,该小区个别业主在市规划局网站上看到前述控规调整的公告后,为了回应市规划局公告中关于“当月17日之前应将对本次调规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告知”的要求,召集了小区一些热心业主,在2天时间内收集了500多户业主的意见。在本次业主意见收集过程中,融侨云满庭B区部分业主顾及到前期维权活动中,融侨公司和业主间的紧张关系,不希望看到有业主再为该地块调规一事放弃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甚至作出更大的牺牲,60%的业主都选择了有条件地同意融侨公司提出的调整方案。但是,对于云满庭B区业主提出的要求,融侨地产公司还是断然拒绝。
市规划局控规调整的公告上显示:“B15-3/02”为“居住用地”,但业主在购房当初时,该地块为“中小学用地”,售楼人员很明确地承诺该地块用于修建中学。

融侨小区
“调整”不诚信
融侨半岛云满庭部分业主向记者出具了他们呈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材料,从这份材料中我们得知——
融侨地产公司在业主购房之前,就向其宣传并承诺该地块是教育用地。云满庭B区首次开盘至2006年10月期间,销售部模拟沙盘上明确标注着该地块为“教育用地”;售楼小姐也对业主宣称该地块规划为中学用地,并说该学校未来楼层高度最多6层,所以周边住户只要选到9层以上就不会阻挡观看长江及菜园坝大桥的视线,并且业主子女上学也极为方便;在业主和融侨公司品牌部的沟通会上,融侨工作人员也确认该地块为教育用地;融侨公司于2006年5月16日在搜房业主论坛上发表的“几个问题的答复”,再次确认该地块为教育用地;融侨公司在本地媒体上发布的广告也宣称,融侨为“亚洲第一教育大盘”,拥有中小学校共计11所,这11所学校中也包含了原规划修建于B15-3地块上的中学;另,业主拍摄的一张云满庭C区的宣传广告照片,也显示该地块为教育用地。

融侨业主高调抵制规划变更
涉嫌违法
在与融侨公司长久的循环往复的“斗争”中,业主对某些法律条款已经烂熟于心,一位业主对记者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业主认为融侨集团在售房部沙盘上所做说明、售房小姐代表公司对业主所作介绍的内容以及融侨地产公司在媒体上对外宣传的广告内容明确具体,都会对房屋价格以及业主是否购买其房屋产生重大的影响(融侨云满庭B区房屋销售时,至少朝江一边9层以上和以下价格差距是比较大的)。
融侨部分业主也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地块规划就是教育用地,南岸区有关部门的存档资料也显示,融侨半岛第一版详规图(规划时间为2003年9月)显示B15-3地块系“中学用地”。

融侨的教育、体育用地
“调整”将影响业主核心权利
以山为界,整个融侨半岛可分为两大部分,山下风临洲片区已建有融侨人民小学、融侨南开中学。而位于山上的B15-3地块附近,有云满庭A、B、C、D四个大社区,完全入住后有近7000户家庭,周围还有骑龙山庄、上海城等大型社区,但却没有一所中学或小学。
融侨业主从政府机关相关的档案中查阅到,融侨公司2006年10月向市地房局递交的调规编制报告中,对教育配套测算的人口基数是融侨半岛的入住人口。但是,现有的两所学校却不仅仅只针对融侨半岛业主子女开放,尤其南开中学的初中本部已迁至融侨校区,很多其他地区的孩子也来这里就读,融侨公司自己也曾宣称要把南开中学建设成为融侨半岛及周边地区的优质中学校。因此,从测算数据和学校的实际招生情况就可以看出融侨关于中学用地过剩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融侨部分业主认为,在融侨半岛开发尚未完成,A区、C区尚未入住,B区、D区仍未完全入住的情况下,融侨集团仅凭几组所谓的理论数据,试图以“中学用地过剩”为由请求将原“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其他性质的用地,其判断依据并不客观,其判断结果不能让人信服,融侨集团在商业利益面前不顾自己过去的承诺,出尔反尔。融侨业主代表认为,已经建成的融侨人民小学、融侨南开中学都将收取高额的赞助费,整个融侨半岛片区没有一所公益性学校,对于收入较低家庭的义务教育毫无保障,何谈教育资源过剩。
融侨业主认为,融侨公司原来的规划既然已经通过批准,那么原来的规划即使超过了国家相关指标,也仍然是该公司所标榜的“亚洲第一教育大盘”的应有之义,是融侨承诺给业主的利益,因此不应轻易更改。

谁来听他们的呼声
“调整”将影响生活
融侨部分业主对记者讲,该地块若按市地房局公告显示为36米“商业住宅”,则不仅会影响周边业主受教育的权利,还将影响云满庭B部分业主的景观视线和采光等权利。该区销售时,江景是其楼盘最重要的卖点之一,但自融侨云满庭C区和云满庭A区建成后,B15-3地块是目前云满庭B区唯一能够举目远眺的地方,原来融侨集团作为卖点宣称的江景房和城市阳台已无任何意义。融侨云满庭B区的2000多户业主就如同囚禁在“城市水泥森林”之中一般。
若融侨该地块为学校,学校的建筑物上则不会再设置巨幅的商业广告牌。而如果调整为其他性质的用地,则很可能在建筑物上设置商业广告牌,这样将遮挡云满庭B1/2/3/4号楼和云满庭C区部分楼栋的观景视线和采光,且广告牌的霓虹灯也会扰民休息。
融侨该地块若调整为“体育用地兼文化娱乐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建成后将会对外开放式营业,不排除将来投放KTV和酒吧等业态。这将会对周边几个小区业主的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包括噪音和子女的管理上等问题);且整个社区人流量必将猛增,这也将会给整个社区的物业管理带来空前的压力。

通向融侨的立交
“体育用地”改规划又闹开
风波不断的融侨半岛似乎不仅仅是“教育用地规划更改”的问题,在听证会上,业主代表又进行了阐述。融侨B10-6地块作为体育用地,属于特殊公益性用地,按照《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7条第二款规定,其用地性质不得变更。此块地是已建成的2056户居民至今唯一的公共运动用地,是风临洲纯居民社区,运动设施另建的销售承诺。如果改变B10-6运动用地特征,周边2056户和将建的左海湾片区都将失去公共活动场所。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造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在已经销售完毕的风临洲业主手册中,第3页、第6页分别详细列举作为销售要约的重要配套设施:“两所中学,三所小学,公园,码头,先进的温泉休闲中心及体育健康设施”,这对当时融侨半岛风临洲的销售定价起了决定性作用,使其在道路未竣工、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仍以大大高于同地区楼盘的价格销售一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融侨集团已经对风临洲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相关设施做出的说明和具体允诺,应当视为合同内容不得更改。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融侨业主对铜元局地区B2、B10、B15地块控规调整问题发表6个方面的意见和观点,希望能够引起有关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融侨当年的广告承诺文件如泣如诉
“调规举动轻视公众利益”
融侨地产申请控规调整的理由不充分,合理性欠缺,不具法定的调整事由。
众所周知,城市建设规划整理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充分尊重社会公共利益,绝不能朝令夕改。而此次融侨地产轻率地否定了原有的建设规划,其控规调整事由不合理、不充分,缺乏说服力和公信力,不具备法定的调整事由。
不满开发商背信弃义
融侨地产申请控规调整违背了其约定的合同义务及附随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有损融侨地产一贯标榜的负责任地产的形象。
在融侨地产早期的销售宣传及有关合同承诺中,有许多让人憧憬的建设规划,比如建设体育公园,建设公共休闲区域及娱乐设施,建设多所学校,以及在人工湖周边建设别墅或花园洋房等。我们的业主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冲着这些美好的规划去购房的。住进融侨半岛后,我们也一直在耐心地等待这些美好规划的实施。但是,现在融侨地产提出的控规调整申请已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将造成广大业主的可期待利益损失,大家对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
融侨地产申请对B2、B10、B15地块的建筑限高由99米调整为150米,将对部分融侨半岛业主构成侵权,违背了《民法》规定的公平原则,不符合社会一般认可标准。
在B2、B10地块上建设高达150米的建筑物,将对相邻的云满庭D区、云满庭A区以及风临洲B3区部分业主的眺望权、通风权、采光权等相邻权造成侵犯,使其视野缩小,通风受限,居住环境质量降低,进而造成房产贬值。同时,融侨地产以牺牲相邻权人利益来提升未来业主生活品质的做法也是显失公平的。特别是我们云满庭D区,与B9、B10地块的自然(高)差约45米,在现实条件下具备良好的眺望、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这也是该区域相对房价较高以及业主意愿购房的主要原因。但是当B9、B10地块上的150米高楼建成后,其建筑顶面高度将达到384米,将超过云满庭D区顶楼约378米的高度,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也是相关业主坚决反对的一项重要因素。
轻视公共利益
融侨地产申请控规调整是一种轻视公共利益,逃避社会责任,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违背当今社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价值标准。
融侨半岛作为一个规划容纳10万人的大型社区,应当有与之配套的各种公共设施。并且,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档次、规模、质量还应有适当的超前性。当前,融侨半岛的公共设施明显不足,而此次增大商业建筑量,提高容积率,这是一种轻视公共利益,逃避社会责任,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政策要求。
有违山水园林区总规
融侨地产的建设规划将破坏滨江景观,违背南岸区建设山水园林区的总体规划。
融侨地产此次申请控规调整的B2、B9、B10、B15地块都紧邻长江滨江地带,其密集的高层建筑将破坏滨江景观,长江江岸线也可能因密集的滨江高层建筑而消失,这与市、区两级政府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要求是相悖的。不但我们融侨半岛业主坚决发对,而且广大重庆市民也必将对此不赞成、不满意、不支持!
融侨地产的建设规划调整将可能引发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矛盾,造成铜元局地区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
据业主代表调查,融侨云满庭D区有98%以上的业主明确反对此次控规调整,大家表示将用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融侨地产与业主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局面由来已久,希望不要因为建设规划调整引发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新矛盾,进而在铜元局地区造成不稳定、不和谐。
大家多换位思考
融侨云满庭D区业主对此次控规调整坚决反对。他们希望规划部门及融侨集团认真听取有关厉害关系人的意见,进行换位思考,审慎决策,不但要做到程序公正,更要做到实体公正;要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给有关各方面一个合理的答复。
融侨方面出席此次听证会发言的是规划总监沈总,他从两个方面对融侨此次用地的更改做了解读。

菜园坝大桥成为融侨集团说事的砝码
不是整个地块做150米高
他在听证会上表示,融侨半岛规划面积总量不增加。在资源的合理配置上,使江岸轮廓更加丰富,适当地增加高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密度,使空间、环境更加通透,有更多的地面留给绿地和居民,进一步优化居住环境。原来B4-6地块是综合性的用地,主要内容是体育、商业、文化、娱乐和社会停车场。容积率是3.5,限高36米,建筑密度是50%,商业比较集中。现在我们对面的这个位置,是现成的南开融侨中学和小学,在这儿建一个公共性建筑会对学校和居民产生影响,有很多噪音污染。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想把这样的地块进行置换。这个地块原来的用途是36米,容积率是1.8的建筑用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把两个地块进行置换,进一步优化环境。
大家知道融侨半岛在这个位置已经有一个中央半岛温泉,这样两个点很近,为了方便使用考虑,我们把他形成南北呼应的供大家休闲娱乐的商业场所。
调整以后,融侨B10块变成商住用地,开发商将保留1万平方米的商业体育建筑,其余部分置换到这个地块来。置换以后变成一个综合性的用地,包括体育、商业、文化、娱乐、社会停车场。就把这个地方的功能部分置换过去,这是调规的内容。
第二个调规的内容是这块的限高问题,在调规的过程当中,是从增加整个江岸轮廓线,增加空间的层次感来考虑。同时,也为居民、业主活动的地块增加,在调规的过程当中实际上是局部的调整,并不是把整个的地块做到150米。同时,我们把沿江岸线的高度进行了降低,特别是在B13-5、B13-4这块的高度我们降低了36米。我们的规划方案已经这样做了,目的是使整个江岸线更加丰富,有升有降。这样可以给后面已经入住的业主留出气道,使江风也可以吹进小区。我们要改善环境,通过环境改善来开拓我们市场。同时,也降低对风临洲这个区域的居民的影响。
区体育局:
与其他建筑要有隔音间距
南岸区体育局局长在听证会上认为,就南岸区铜元局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0、B15的体育用地的置换做了以下陈述。作为体育规划用地的规划,我们应该掌握深化体育用地规划,优化体育用地的布局原则,发挥土地的最佳效益,在这种原则下来进行体育用地的规划。
区体育局接到市规划局关于这四个地块的调整方案的听证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事前安排了专人到B10、B15进行实地察看。察看后,我局认为:融侨B10、B15体育用地置换,要在体育用地面积不减、规模不减的情况下操作是可行的,理由有四点:
1.B10、B15用地置换符合了铜元局城市规划,兼顾了B10、B15体育功能区的关系;2.B15地块地势开阔,集散方便,与居民区联系居民便利,远离污染源,环境较好,适合体育用地.3.体育用地用于体育场地的文化娱乐、停车场、道路、绿化等。4.B15满足了体育用地功能区的要求。体育用地应与铜元局地区总体规划协调,并注意其他功能的关系,比如应该与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建筑物有合理的隔音间距。

侵权行为业主不接受
融侨业主徐萍:刚才融侨集团在解释地块调整的时候,他们认为B10调整更合理一些,我们作为风临洲的业主,我们觉得理由很牵强。
首先、规划是他们自己之前报批的,是属于规划先行的,他之前应该考虑到作为学校、体育公园联系紧密的情况下会产生哪些缺陷,而不是到这个销售行为经历漫长时间后再来进行修改,这种侵权行为我们不能接受。
还有刚才规划的专家、人大的代表说了,随着时间的进行,可以调整,不可避免。根据规划的科学性、优化性来解决新的社会问题的原则先行进行调整,我们不否认这一点,因为我们也是社会的一员,我们遵从大的社会原则。但我们现在的维权难道不是社会问题吗?
作为优化,即使考虑到其他的问题,体育公园总体的总量没有增减的情况下位置发生变化,不如说靠近风临洲这个地方确实没有活动的场所,包括铜元局地区的领导,还有人大的代表,还有其他的同志都听清楚了,在融侨风临洲,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块公众活动的场所,你不能说为了大众的利益而置几千户业主的利益于不顾,你连我们原始居民的利益都不顾,怎么能相信你规划改了之后能严格执行?
融侨业主陈述人:体育局的领导说了B10-6跟B15地块,都在强调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中学远离居民,我不知道这是否和便民原则违背?另外,在建筑物高度增加之后,对于销售合同已经完成的情况,势必造成利益侵权,这个是用物质还是其他形式补偿?
融侨业主马正勇:现在150米建筑物建成之后,对我们视觉效果会有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受益人不是我们,真正受益人是未来入住的业主,这是对我们权益的侵犯,我们不是一定反对你们建150米,但是希望知道你们建多少,在哪个地方,必须由你们公布出来。
开发商无言以对
融侨规划总监:刚才说了,我们设计要分几个阶段,现在无法回答。
融侨业主:以前做的承诺都没有兑现,你们现在作出新的承诺,我们怎么能相信呢?我们对此持怀疑态度,融侨半岛作为大型社区,在重庆的大型社区中,是公共设施最少的社区之一,大片大片的高楼建起来了,就没有看到公共设施,作为公共设施体现在哪个地方?
融侨业主陈凯:第一,本次公示规划变更,对前一个规划的具体指标。到目前为止,在座的每一位到场的业主没有一个人知道,变更过后的表现得比较详细,这一点我们认为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
第二,对刚才融侨规划总监说的在B10-6地块,他们置换了以后还会修1万平方米的体育设施,如果调整前,如体育局的同志说的,不满足中小学的距离的话,这1万平方米还是不满足,还是会影响他。而且调整过后你就能判定他是合理的吗?你作为第三方参与的公共方,能不能做这样的表态?
记者手记
执着的维权 艰苦的采访
前不久,本刊记者在办公室不断接到融侨业主反映开发商规划更改听证会的电话。融侨业主对本刊的高度信任,让本刊记者感动不已。开听证会的目的,本来就是要让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或者行政行为尽量公开、公平、公正,不过,本刊记者的入场却成了一道难题。
“不需要记者参加听证会”
由于此次听证会的格外严肃,进场参加的必须要有证件,而融侨和规划部门也把进场听证的人数减少到最少程度,把融侨半岛每个小区的人数由原来的5个人减少到3个人。在听证会前一周,也就是在11月10日前后,打电话与通知上的联系人,本刊记者在通过两天的电话沟通:希望与规划部门等取得联系进场采访或者旁听听证会。终于找到负责此次联系的规划局南岸分局董戈娅科长,她介绍,“不需要任何记者参加听证会”。我们正准备放弃,无奈,融侨半岛的业主不断同本刊联系,他们愿意帮助记者进场。但是都是因为这场听证会“格外的严肃”而夭折。
铜元局派出所民警把门
直到11月15日上午,本刊记者还是抱着希望又联系业主和规划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是日下午2点之前,记者来到南岸规划分局的现场,层层叠叠的保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门口把守,本刊记者根本没有进去的可能。据了解,守护在南岸规划分局大门口的为铜元局派出所民警。
本刊记者再联系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业主……都没有结果。不动声色的本刊记者只得和一些焦急的融侨业主一起,在规划分局的门外干瞪眼。等待之时,记者乔装业主与业主们一起聊起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事实上来参加听证会的至少有200人左右。
在当天15点20分左右,守护在门口的保安和民警终于把门打开。本刊记者也与业主们一起得以顺利地进入会场,后来由于人多的缘故,整个会场因为嘈杂之声而终止。本刊记者进场的时候,只剩下最后一位融侨的业主代表在陈述了。相继就是南岸区的体育局局长等发言。
构建和谐社区才进行更改
记者在现场听到,此次融侨集团也是做了充分的准备,请来了相关负责人阐述关于融侨更改原来规划的合理性。宣称其是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构建和谐社区才进行更改……但是没有掌声。记者印象最深的是,利害关系陈述人在辩论时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或许是说出了所有业主的心声,也或许是问题的真正利害性表现出来了,迎来了业主们热烈而长久的掌声。但是对于会场另一边的参会人却是安静得无动于衷。这样的鲜明对比,让本刊记者想起了那句“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最离奇的一个现象,是本刊记者在等待能否进场的途中,在对面马路旁观望业主们亢奋的心情时。“我发现后面那几个是融侨请来平息闹事的‘黑社会’,根本就不是业主。”一位业主走过来凑进本刊记者的耳朵说道。记者闻声望去,一群业主后面站着几个彪形大汉,他们在不停地四处张望。然后又发现那几个人中的一个人走过了马路,在马路的一角与另外一个高大的男士在小声地商量着什么。虽然不能凭借一面之词来评断他们到底是不是“黑社会”,但是在那一瞬间还是让记者毛骨悚然,或许是因为忽然想起了前几次融侨所发生的“打人”等血腥事件及图片。
听证会结束了,但是到本刊截稿时止,结果还没有出来。
新闻链接
听证通知书
融侨半岛业主、业主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对重庆市主城区南岸铜元局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B9、B10、B15等地块调整事宜进行听证的申请,我局已经收悉。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请你们业主委员会组织提出听证申请的居民遴选出15名业主参加听证会,并从中推举5名业主代表作为利害关系陈述人,并于2007年11月12日前告知我局,同时领取旁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你们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请你们准时出席,若缺席,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人向旭东(听证主持人,市规划局详规处处长)
张永川(市规划局法规处)南岸区法制办
记录人:亚伟速记有限公司
参加听证会前,请你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旁听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陈述人还应准备在听证会上进行陈述的书面意见;
2.提供涉及听证事项的有关证据;
3.如要求携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请在2007年11月12日前告知我局;
4.若要求上述听证人、记录员回避的,请在2007年11月12日向我局申请并阐明理由。
特此通知
附件:听证会注意事项(省略)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