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6月4日电 6月4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件318人,提起公诉2155件3650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推行以来,重庆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各领域全面发力,通过专项推动、专案带动,办理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公益的重大典型案件,有力推动了重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6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05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48件,行政机关采纳落实97.96%,提起公益诉讼87件,法院已判决65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500余万元。市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审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起诉案件共185件。
为推动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有关社会组织,共建立20余项涉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近日,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等7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重庆、四川、贵州等6省市区检察院还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重庆全市检察机关还以专门化、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公益保护履职能力,提高司法办案整体水平,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中有29个检察院单设公益诉讼部门,单设率近65%,并设立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有效破解跨区域办案难题,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门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刘政宁、徐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