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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办实事”系列报道之六十五

关于发票使用、纳税信用 这场培训都讲清楚了

2021年09月15日22:16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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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纳税信用”专题宣讲会活动现场。邓胜成摄

  人民网重庆9月15日电 “小规模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注意什么?”“企业因偷税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应该如何补救?”近日,垫江县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组织召开发票使用规范暨纳税信用专题培训会,与60余家企业90余名财务人员现场交流,面对面为企业释疑解惑。

  培训会上,税务人员重点就企业取得发票注意事项、开具发票风险点、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及影响、税收违法“黑名单”政策及修复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培训过程中,税务人员还积极和企业人员互动,现场解答问题30余个。

  重庆新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徐芙蓉提问:“作为小规模企业,在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后,即可领用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发票品目、金额、受票方等信息必须真实。”垫江县税务局税政一科张军霞说,一旦发现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将面临增值税专票开具资格停用、纳税信用降级、罚款等多重处罚。

  “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了进项抵扣、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后期企业自行发现该发票涉及三方取票,应当如何处理呢?”重庆市厚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晏建波问道。

  “如已将第三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进行了抵扣,企业可要求真实业务发生方重新开具发票,报税务机关同意后,仍可进行抵扣。若此情况属于企业自行发现并主动纠正的,可免于处罚。但是,如上诉已抵扣增值税专票属于虚开发票,没有真实业务支撑,企业需将已抵扣部分进行进项转出,不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张军霞介绍,根据虚开发票的金额,企业还将面临信用等级降级、发票金额0.5-5倍罚款、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等处罚。

  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审理科何焘则重点讲解了税收黑名单的相关内容。他介绍,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税务部门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案件信息进行登记和公布,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一旦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会直接被降为D级,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各个方面都会受阻。企业法人也会面临限制出入境、限高、限飞等问题。”何焘说。

  何焘话音刚落,台下就议论开了。有企业问,哪些情况会被纳入税收黑名单呢?

  “被纳入税收黑名单有9种税收违法行为,包括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等。”何焘说。

  “如果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有什么补救措施呢?”又有企业人员提问。

  何焘回答,这两种情况的纳税人,可采用纳税信用黑名单信用修复的。第一种: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第二种: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其修复方式为: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将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随着企业的发展,大量业务产生的票据和背后的涉税违法风险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关注方向。”重庆市美天弘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胡建忠介绍,现场宣讲内容通俗易懂,让企业能听得懂、记得清、用得上。

  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蒋鸿介绍,该局将继续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工作,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鼓励轻微失信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积极修复信用,推动税法遵从,营造良好税收信用环境。(胡虹、荚天宇、邹家福)

(责编:秦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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