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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促进执法严格规范

2021年09月16日11:40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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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石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近年来,石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高点定位、标准先行,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开展。2019年以来,该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并相继配套制定了《着装风纪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为夯实执法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公开透明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该支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制度。

  依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全面厘清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清单等信息,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网上培训及考试,合格率达100%;在办公大楼及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事项,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依托信用重庆、政府公众信息网、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等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为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按照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等内容,严格按程序开展行政检查、受理、立案等执法过程,综合运用执法文书、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规范文书发放及书写、信息储存、案卷制作及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规范法制审核程序,专设法制工作机构,明确设定一般处罚案件及重大处罚案件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实行独任审核和合议审核,明确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及审核标准。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支队将“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利武器,加大执法及问责力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石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稿)

(责编:陈易、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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