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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你 这样保护个人信息

2021年10月18日11:09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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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重庆10月18日电 哪些途径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泄露后如何维权?10月17日,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日”,重庆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重庆分中心联合开展了“一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专家在线支招答疑活动,5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作了分享和交流。

  古乾晟:安装APP建议“最小必要”原则授权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各类APP,但APP未经用户允许非法获取用户数据、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隐私政策缺失等问题却时有发生。

  如何防范呢?在直播中,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重庆分中心高级工程师、网络安全专家古乾晟建议,网民在安装使用APP时,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行授权,从而减少个人信息暴露。同时要认真阅读App隐私政策,了解App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情况,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此外,古乾晟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点击陌生短信提供的链接,不要在未经官方认证的公众号等渠道下载应用程序,定期检查手机、电脑的操作系统和防护软件,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等。

  谷丹:谨慎参与砍价、集赞换奖品等营销活动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在直播中分享了重庆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在线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谷丹提醒广大网民要谨慎参与集赞换奖品、投票获奖、筹款治病、转发免费送、拼团购物等营销活动,这些活动都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她举例说,集赞活动虽然以免费的名义吸引消费者参与,但往往兑现时有各类隐形消费,有的甚至无法兑现,消费者在兑换过程中也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或买到假货。

  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谷丹建议广大网民不要在朋友圈随意发布身份信息、定位信息、车牌号、名贵物品图片等。

  贺飞: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如果说‘杀猪盘’还处于网络诈骗的1.0版,那冒充公检法这样的诈骗就已经进化到3.0版本了!”在直播中,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互联网监控中心大队长贺飞介绍了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并重点向网友介绍不法分子是如何通过“冒充公检法”进行诈骗的。

  贺飞介绍,不法分子首先扮演微信客服,或者行政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上受害人后,谎称受害人的微信号涉嫌某起销售诈骗案件,让受害人添加某地警官和检察院办案人员的QQ号码,再借口疫情隔离称办案只能采用视频取证,届时屏幕那头就会有穿着制服的人“一本正经”地向受害人分析“莫须有”的案情,一步步瓦解受害人的防线,直至让受害人相信因办案需要,交出自己的银行账号并提供转款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对于这类诈骗手段,贺飞告诉网友,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网上视频、音频,以及打电话等非当面交流的方式办理案件,一旦有人这么做,必然就是骗子。

  同时,要谨慎对待陌生号码的来电,特别是“00”开头的境外号码。

  张宁: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可要求赔偿

  从今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重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奥嘉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宁在现场向网友解读了该法规的重要内容。

  张宁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个人享有的各种权利,规定了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的可诉性。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张宁说,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损害赔偿按照个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等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尚泽:个人信息保护需“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

  “当个人权利受侵害后,可以通过私力救济以及公力救济两个途径采取行动。”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主任李尚泽向网友支招,个人信息泄露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她介绍,私力救济是指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个人权利受侵害后,应当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进一步泄露,包括追溯信息的泄露源头以及散布途径或平台,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说明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处于暴露状态,要求其对这些信息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或者不采取措施,但如果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其他人非法利用的话,网络服务提供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信息存放机构赔偿。”李尚泽说。

  她表示,公力救济则是利用公权力对侵权行为予以扼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个人信息受侵害的事实告知公安机关或行政机关。在救济的后续阶段,需要采取合法途径就已造成的损害事实请求侵害行为人承担责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侵害行为人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除了专家在线答疑支招外,在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重庆分中心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日”宣传,还推出了有奖知识问答、图解等融媒体产品,多措并举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广大职工、妇女儿童的网络安全意识与防护技能。(胡虹、蒲一增)

(责编:秦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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