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某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过期被处罚
2023年07月19日16:10 |

近日,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卫生监督员来到辖区内某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经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集中式供水单位正在营业,周围卫生状况良好,设备运行正常,能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集中式制水、供水等服务;管理方能按照要求定期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水质检测,并当场提供了有效期内的水质检测报告和供管水人员健康证。但随后在水泵房内,卫生监督员发现墙上张贴的卫生许可证已经过期,工作人员称是由于前期管理人员更换,交接不顺利,导致有关资料缺失,未能及时进行许可证的更新延续。
经调查,该集中式供水单位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并依法对该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饮用水卫生安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是维护民众健康的重要基础。”卫生监督员表示。下一步,该支队将继续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卫生监督员温馨提示: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申请单位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延续申请。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而继续开展供水业务的,视为无证经营,将面临行政处罚风险。(黄欢)
来源: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编:陈易、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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