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福管家”出招 物业纠纷迎刃解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物业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提升居民幸福感、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人民法庭依托“福管家”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纠纷。
左某是江津区一小区的业主,自2021年以来,左某多次对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细节以及物业公司是否为整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提出质疑。他认为,物业公司在多个服务环节上未尽职责,如未能及时清理楼道建筑残渣、疏通下水管道堵塞,以及小区收费停车位资质问题等,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及停车费。
物业公司则坚称已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对左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与处理,遂将左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停车费。
双福法庭在接收到诉讼材料后,依据“福管家”物业纠纷诉前解纷机制,迅速委派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专职“福管家”江泽忠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难以解决。承办法官决定及时参与,共同化解此次纠纷。
在“福管家”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的巡回审判中,法官和江泽忠结合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证实了物业公司已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且停车收费具备相应资质。在“福管家”们的法理分析和道理阐释下,左某遂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欠缴费用。
双福街道作为江津区物业企业数量、物业小区数量最多,物业面积最大的街道,常住人口达30万人,拥有97个居民住宅小区、72个物业小区、63家物业企业,住宅管理面积高达1690万平方米。“福管家”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是双福街道党工委联合双福法庭成立的全市首个镇街级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成立五个月以来,已成功调解物业纠纷110余件。
“福管家”还探索建立了“福管家三讲说三理”调解机制,即由不同人员根据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逐级“讲情理”“讲道理”到“讲法理”。对于矛盾突出、双方不愿调解或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的物业纠纷,在专职“福管家”难以独自化解时,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参与,通过共同调解或及时判决的方式促成矛盾纠纷最终化解,形成了物业纠纷“全链条”治理路径。(尹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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