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34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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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民可对34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最高奖金达10万元。
“对比《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本次主要修订可概括为‘一扩大三调整四增加’。”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扩大”即举报范围从18项增加到34项,如擅自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重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涵盖更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整”是调整举报途径,市民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23—89071217以及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3—63963682进行举报,也可在“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还可以来信举报,收信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需注明有奖举报);同时,鼓励媒体工作者参与有奖举报工作,增加线索来源。调整奖励方式,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举报情形,按罚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调整奖励主体,奖励主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受理的举报,奖金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放”。
“四增加”体现在:增加匿名举报,举报人可匿名举报,并相应明确了匿名举报的奖励发放方式;增加刑事案件举报奖励,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情形,按照违法行为罚款上限金额的5%给予奖励;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奖励,对通过举报避免或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相应给予10000元、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奖励;增加重复举报奖励,举报案件被查处后,违法者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新重庆-重庆日报首席记者 陈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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