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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智能污水厂建设导则 6月起实行

2025年04月18日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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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智能化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智能化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智能污水厂建设导则》(简称《导则》),自今年6月起施行。

由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设计研究院参编的《智能污水厂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发布。该《导则》是西南首个结合山地城市特点对智能污水处理厂主要工艺环节和主要设备参数进行规定的地方标准。

《导则》提出,重庆市智能污水处理厂建设按智能化程度从低到高共划分为L1(初级)、L2(中级)、L3(高级)三个等级。《导则》要求,智能污水处理厂建设应根据传统污水处理厂业务数字化的需要,分解全厂业务,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岗位清单,制定与业务数字化相适应的岗位权责对照表。

该《导则》的发布,可保障智能污水厂建设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健康、有序、高效地向智能化和数字化方向转型。(丁思瑜)

(责编:盖纯、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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