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停车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解读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城市停车位需求激增,“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凸显。停车管理问题已从单纯的设施供给不足,演变为复杂的社会综合治理课题。《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提升停车管理效能、规范停车秩序,将为我市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撑。
《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针对《条例》的核心内容,记者专访了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秦常清。
行“良法”谋“善治”
构筑超大城市治理法律基石
2016年,《重庆市停车管理办法》出台施行,在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推进缓堵促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秦常清表示,重庆在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背景下,亟需制定位阶更高、契合我市当前停车管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将通过法治化手段优化停车资源,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2023年,《条例》立法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预备项目;2024年,《条例》进一步确定为立法审议项目。市城市管理局严格遵循立法程序与要求,在收集材料、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及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于2024年3月完成立法起草,形成《条例(送审稿)》,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经充分研讨论证并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于2025年3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突出停车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数字赋能优化停车服务体验
停车治理的主要难题在于核心区域资源供给不足,老小区、老校区、老医院、老商圈等“四老”区域的停车矛盾尤为突出。《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增加停车资源供给。例如,《条例》鼓励社会主体多元化参与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投资与建设,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资金、土地等支持;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旧城区停车场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结合城市更新,推动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此外,《条例》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推行错时共享停车模式,提升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条例》还突出了停车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数字赋能优化停车服务体验,彰显民生温度。例如,《条例》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应用,智慧停车应用实时公布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分布、泊位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提供停车引导、泊位共享、停车服务质量评价等便捷停车服务。”
《条例》直击停车痛点
厘清违停执法主体权责
秦常清表示,《条例》厘清机动车违停执法主体权责交叉的“模糊地带”,消除停车场管理服务质量不佳的“槽点”,破除停车场数据孤岛的“顽疾”。
“首先,《条例》通过重构停车执法体系,破解了机动车违停执法主体权责交叉的问题。”秦常清提到,违反《条例》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城市管理部门则负责处置查处两类特定违停行为:一是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二是机动车长期占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闲置空地等道路范围外的城市公共区域,且危害交通安全或造成环境污染的。
“以往停车人在使用停车场时若未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缺乏刚性的约束条款。”秦常清表示,现在《条例》有了相应的条款,“停车人需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车型有序停放机动车;不得占用、封闭、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停车场出入口停放;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驶机动车辆。”(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崔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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