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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

2026年03月12日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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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之际,西南政法大学迅速响应,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并举办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成立仪式现场。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成立仪式现场。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让法典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法治新阶段。”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表示,学校选择第一时间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是高校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大局、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宣讲团依托该校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建设,由教师、在读学生及校友共同组成。现场,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共同为宣讲团授牌。宣讲团团长陈治、副团长谭正上台接牌,标志着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启动运行。

据了解,西南政法大学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83年。该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奠基人张孝烈老师就对“统一的综合性环境法典”进行了前瞻性论述。数十年来,一代代西政人深耕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使学校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随着宣讲团的正式成立,一场让生态环境法典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校园的普法行动即将全面展开。西南政法大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指导下,立足西南、辐射全国,持续做好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理念深入人心,让生态法治的种子在巴渝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宣讲团成员聘书颁发仪式。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宣讲团成员聘书颁发仪式。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多方寄语宣讲团扬帆远航

成立仪式现场,多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为宣讲团未来工作指明方向。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春华深刻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对自然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期待未来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生态环境法典实践基地,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实现理论与实践双向发展。

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赵德明指出,要以让“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准则”为法典宣传工作的指引,聚焦宣讲实效,让法传“接地气”;创新宣传形式,让法典传播“有活力”;强化系统推进,让法治理念“入人心”。

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张鸣起希望宣讲团做好法典精神的“学习者”和“解读者”、生态文明思想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对外交流者”和“对外宣传者”,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的普及与实施贡献更大的西政力量。

值得关注的是,在宣讲团成立之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发来工作联系函,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与西南政法大学加强合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阐释工作。(晏红霞)

(责编:盖纯、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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