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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院坝会”上一条建议如何写入重庆地方法规

2026年04月20日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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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巫溪县通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员、市人大代表高艳平提出的一条关于《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被正式采纳。

为让条例修订更贴近乡村实际,高艳平将办公桌搬进院坝与田埂。一个月内,她走访了4个行政村、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板凳会”倾听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及农户的心声。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集体资产“糊涂账”与权责困惑,她梳理出十余条原始意见。

经反复研判,高艳平发现原条例中关于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的表述,与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存在逻辑错位,易引发权责纠纷。对此,她精准提出将确认主体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

“村民会议”到“成员大会”,虽一字之易,却在法理上清晰界定了村民自治权与集体资产所有权的边界,疏通了基层民主治理的毛细血管。该建议因精准契合乡村法治实践,最终被立法机关郑重采纳,实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民意的“无缝对接”。

此次采纳标志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巴渝乡村的生动落地。巫溪通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让每一部满载民生的法规成为护航乡村振兴的坚实力量。(孙文琳)

(责编:陈易、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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