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4日上午,廣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發布消息,介紹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情況。該《條例》對廣安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規范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保護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能力、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6月,廣安成功入選全國第二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示范城市,先后制定了《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構建起了海綿城市示范建設工作運行體系。但在推進過程中尚存在部門職責劃分不夠明確、規劃管控環節尚存薄弱、運行維護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細化各部門職責和分工,明確相關流程和要求,強化監督管理,形成規劃、建設、運行維護等閉環管控制度。
據介紹,《條例》共六章32條,分別對規劃編制、建設年度計劃、技術標准、生態空間保護、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主體責任、運行管理機制、設施保護、信息化管理、資金人才保障和產業激勵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了規定。其中,規劃與建設方面,規定了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技術標准和規范、主要指標納入城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明確了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海綿城市設施的要求﹔對設計、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提出了要求。
在運行與維護方面,為確保海綿城市設施建成后避免和防止“建而不用”或者“建后荒廢”,《條例》明確了道路、公園、綠地、排水設施等市政設施以及公共建筑、商業樓宇、住宅小區、工業廠區等不同類型的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責任人及其具體職責,規定了影響海綿城市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的禁止行為。
“這是一部符合廣安實際、因地制宜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廣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學成介紹,基於廣安三級台地地形特征和城市建設實際,《條例》規定廣安中心城區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應當根據地形特點,構建梯級滯蓄體系。同時,對於全國首個跨省域城市新區——川渝高竹新區,明確廣安市人民政府應當與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建立新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協同推進管理區域內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廣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彭樹全介紹,廣安自成功入選全國第二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以來,在建章立制、項目建設等方面持續用力,中心城區內所有新建小區、老舊小區改造、市政道路、公園綠地、水系工程等均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構建了“外擋洪水、內疏河道、分級滯蓄、源頭削峰、系統治理”的梯級滯蓄淨化回用綜合體系。打造形成3.7平方公裡廣安老城改造示范片區,中心城區建成區綠地率39.10%、綠化覆蓋率44.06%、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7.01平方米。在2022年中央財政海綿城市建設示范補助資金績效評價中,廣安市獲評A級。
來源:廣安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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