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重慶頻道>>重慶

“渝港澳律所聯營”成為重慶律師行業涉外法律服務新方向

2024年09月25日18:47 |
小字號

近日,作為一家重慶“老字號”律所,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迎來了涉外法律服務新機遇——不久前,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與香港周卓如律師事務所正式簽訂聯營協議。這意味著,雙方將通過合伙聯營的方式,為彼此建立溝通合作的橋梁,為維護彼此客戶、推進律所發展共同努力。

根據雙方聯營協議約定,雙方律所將努力在本地為彼此開拓法律服務市場,實現業務共同增長,促進雙方律所共同發展,相互為對方推薦適配的跨境業務、提供案件辦理協助以及相互進行業務推廣等。

重慶市律師協會副監事長、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主任傅鐳說,香港周卓如律師事務所與該所在業務領域有較高適配度,雙方可以通過聯營的方式,共同為有跨境需求的客戶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務,一起維護共同客戶的最大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重慶市司法局與香港律政司進一步深化交流合作,雙方簽署了《渝港法律服務合作框架安排》,就深化渝港兩地法律服務合作達成多項共識,包括增進兩地法律業界的合作交流、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訓和交流合作、互派政府法律工作人員到對方機構或其他有關政府部門交流學習、支持和鼓勵兩地法律業界為推進兩地企業“走出去”發展戰略提供法律服務,以及支持兩地律師事務所互設分支機構和開展合伙聯營。

今年上半年,重慶成功獲批與港澳律所合伙聯營試點。此后,重慶市司法局印發《內地律師事務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在重慶市開展合伙聯營工作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要求,重慶所有律師事務所均可開展合伙聯營。其中,涪陵區等21個重慶市轄區為合伙聯營創新試點區域,其他區(縣)為非創新試點區域。

據介紹,創新試點區域內的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聘用律師。聘用內地律師的,既可以合伙聯營內地一方的律師事務所名義聘用,並作為其派駐律師,也可以聯營律師事務所本所名義聘用﹔聘用香港、澳門律師的,既可以合伙聯營香港、澳門一方的律師事務所名義聘用,並作為其派駐律師,也可以聯營律師事務所本所名義聘用﹔聘用外國律師的,應當以合伙聯營香港、澳門一方的律師事務所名義聘用,並作為其派駐律師。

《實施辦法》印發后,重慶市律師協會組建國際化建設工作專班。目前,已有12家重慶律所具備開展港澳律所聯營工作的意向。

重慶市律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重慶本土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將集聚優勢,探索“走出去”“引進來”雙向開放新模式,在港澳等地與當地律所互設代表機構,互派法律顧問,開展聯營、拓展業務合作范圍等,通過律所聯營,為重慶律所的客戶提供在港澳的法律服務。同時,借助港澳律所與其他國家律所的緊密聯系,實現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更好地為內地客戶解決境外法律服務需求,為加快完善涉外法治體系,積極推動涉外法律服務業創新發展,探索打造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提供優質高效的法治保障。(姜志光、李早)

(責編:劉政寧、張祎)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