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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重慶法律援助申請門檻將降低

2024年12月16日17:48 | 來源:人民網-重慶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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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重慶12月16日電 (記者劉政寧)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准與核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將有助於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核查與認定更加科學、精准、高效,確保“應援盡援、應援優援”,切實提升群眾的法治獲得感。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作為新修訂的《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配套政策,《辦法》共16條,對適用范圍、經濟困難標准、核查方式、信息公示等進行了規定。

其中,明確從收入、剛性支出、價值較大資產等方面進行綜合認定,改變過去主要通過家庭收入認定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的做法,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信力。

同時,《辦法》進一步消除差異,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推進家庭收入標准與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鉤,將經濟困難公民的收入標准,從城鄉有別的最低生活保障兩倍,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范圍。例如,按照重慶市2023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收入標准約為2372元,因此,法律援助申請人隻要在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前12個月內,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於2372元,且沒有價值較大資產的,就可以認定為經濟困難。

“以申請人李某為例,其月均收入4000元,但因患病需要長期治療,每月醫療費2000元,原標准隻考慮收入因素,月均收入超過低保兩倍,不符合經濟困難標准。《辦法》施行后,將扣減每月2000元醫療費用的剛性支出后進行綜合認定,李四就符合調整后的經濟困難收入標准。”重慶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道出前后變化。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優化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認定的方式,法律援助申請人可採取信息共享核查優先、個人誠信承諾補充的方式進行核查,無法通過信息共享核查和不適用個人誠信承諾的情形,可採取其他核查方式。

“目前,我市持續深化‘減証便民’,依托數字平台、應用程序等,與民政、公安等十余個部門建立了多跨協同、數據共享機制,不斷提高核查的精准度和群眾的滿意度。”重慶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數據顯示,2024年,全市共批准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7萬件,提供免費法律咨詢33.3萬人次,累計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9億元。

(責編:劉政寧、張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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