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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停車管理條例》今起實施 停車管理事務中心負責人解讀

2025年07月01日06:59 |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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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持續攀升,城市停車位需求激增,“停車難、停車亂”問題日益凸顯。停車管理問題已從單純的設施供給不足,演變為復雜的社會綜合治理課題。《重慶市停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提升停車管理效能、規范停車秩序,將為我市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示范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撐。

《條例》於7月1日起實施。針對《條例》的核心內容,記者專訪了市停車管理事務中心副主任秦常清。

行“良法”謀“善治”

構筑超大城市治理法律基石

2016年,《重慶市停車管理辦法》出台施行,在加強停車管理、規范停車秩序、推進緩堵促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秦常清表示,重慶在探索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的背景下,亟需制定位階更高、契合我市當前停車管理實際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制定與實施,將通過法治化手段優化停車資源,推動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2023年,《條例》立法工作納入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立法預備項目﹔2024年,《條例》進一步確定為立法審議項目。市城市管理局嚴格遵循立法程序與要求,在收集材料、深入調研、充分論証及廣泛征求意見等工作基礎上,於2024年3月完成立法起草,形成《條例(送審稿)》,並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經充分研討論証並反復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條例(草案)》,於2025年3月26日在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突出停車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數字賦能優化停車服務體驗

停車治理的主要難題在於核心區域資源供給不足,老小區、老校區、老醫院、老商圈等“四老”區域的停車矛盾尤為突出。《條例》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增加停車資源供給。例如,《條例》鼓勵社會主體多元化參與本市機動車停車場投資與建設,政府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資金、土地等支持﹔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老舊城區停車場建設統籌協調推進機制,結合城市更新,推動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此外,《條例》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向社會開放專用停車場,推行錯時共享停車模式,提升停車資源使用效率。

《條例》還突出了停車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通過數字賦能優化停車服務體驗,彰顯民生溫度。例如,《條例》規定:“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應用,智慧停車應用實時公布向社會提供服務的停車場分布、泊位數量、使用狀況等信息,提供停車引導、泊位共享、停車服務質量評價等便捷停車服務。”

《條例》直擊停車痛點

厘清違停執法主體權責

秦常清表示,《條例》厘清機動車違停執法主體權責交叉的“模糊地帶”,消除停車場管理服務質量不佳的“槽點”,破除停車場數據孤島的“頑疾”。

“首先,《條例》通過重構停車執法體系,破解了機動車違停執法主體權責交叉的問題。”秦常清提到,違反《條例》關於機動車停放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城市管理部門則負責處置查處兩類特定違停行為:一是利用機動車在城市道路非規劃地段從事佔道經營活動的﹔二是機動車長期佔用城市公園、公共綠地、閑置空地等道路范圍外的城市公共區域,且危害交通安全或造成環境污染的。

“以往停車人在使用停車場時若未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缺乏剛性的約束條款。”秦常清表示,現在《條例》有了相應的條款,“停車人需接受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調度,按照場內交通標志、標線以及車型有序停放機動車﹔不得佔用、封閉、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停車場出入口停放﹔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駛機動車輛。”(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崔曜)

(責編:陳易、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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