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五中法院發布破產審判視角致民營企業家30條建議
11月19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支持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第三屆破產審判主題沙龍暨代表委員聯絡活動中發布《致民營企業家:破產審判視角的30條建議》,旨在幫助民營企業規范公司治理,避免陷入經營困境,依法保護其自身合法權益。
據了解,這30條建議涵蓋企業設立、經營、管理、破產程序等環節的法律風險提示,包括合理評估公司資本、審慎提供個人擔保、規范關聯交易行為等內容。
如“獲取專業咨詢支持”方面,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置備管理人名冊,民營企業可通過法院官網,微信公眾號查詢名冊信息,了解符合自身需求的管理人。法院建立了管理人定期值班制度,企業可前往法院咨詢值班管理人,獲取專業法律意見。
“禁止欺詐清償行為”方面,企業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債權的行為,進入破產程序后管理人均有權撤銷。
當天下午,還舉行了“支持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第三屆破產審判主題沙龍。重慶五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吳洪表示,此次活動旨在搭建與代表委員、民營企業家的溝通平台,以此作為優化司法服務的重要抓手,近距離傾聽民企心聲,回應代表委員關切,以實際行動書寫司法護航發展、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答卷。
破產審判作為司法保障民營經濟的重要實踐載體,對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吳洪介紹,五年以來,重慶破產法庭通過精准發力、典型引路、機制創新,為民營經濟紓困賦能,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司法屏障。
如充分發揮拯救和出清的“雙重功能”,妥善辦理民營企業破產案件,共審理民營企業破產案件1603件,佔比達87.74%,累計盤活資產716.68億元,化解債務4859.54億元,釋放民營企業發展空間、優化發展環境、激活市場活力。
同時,高效審結和妥善辦理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民企重整案,實現企業結構轉型升級,助推企業脫困重生。此外,大力適用快速程序,積極探索小微企業破產審理重慶模式,出台預重整制度3.0版本,優化升級破產協同易審平台,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堅實制度支撐。(鐘麗君、伍雲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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