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確權難 建立數據產權“三權分置”
《重慶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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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25日,《重慶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七章五十三條,主要包括數字基礎設施、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據要素價值化等內容,旨在完善數字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破解發展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和要素瓶頸制約,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夯實數字經濟發展底座,條例明確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成渝國家樞紐節點建設,促進雲網協同和算網融合發展,構建多元計算、高效協同的算力網絡,保障國家“東數西算”工程在重慶落地實施,支持新型能源算力樞紐建設。
在構建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雙輪驅動”方面,條例緊扣“培育新質生產力”核心目標,以深化拓展“人工智能+”、構建新興產業與未來產業雙輪驅動格局為導向,推動數字產業化提速升級與產業數字化深度轉型。
條例還嚴格對標國家數據基礎制度,以“數據要素價值化”為主線,著力破解數據要素流通壁壘,充分釋放數據要素核心價值。針對“確權難”問題,條例明確健全數據產權基礎制度,建立數據資源、數據產品的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夯實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制度基礎。
圍繞構建規范有序、保障有力、監管有效的數字經濟發展環境,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條例重點作了如下規定:
——強化數字經濟發展保障。明確統籌運用各類資金、基金,支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經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創新平台和公共技術平台等建設,健全數字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強數字經濟領域關鍵核心技術人才培養。
——強化數字經濟監管。明確運用數字技術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網絡安全等方面監管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同時開展數字經濟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實現監管與發展的動態平衡。
——筑牢數字經濟安全與倫理防線。明確按照國家規定對涉及個人信息、人工智能等數字經濟領域科技活動開展科技倫理審查,防范數字技術應用倫理風險﹔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和個人信息保護體系,守住數字經濟安全發展底線。
——賦能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明確加強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台、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建設,推進重點領域數字化應用建設和使用,實現城市運行態勢監測、公共資源配置、宏觀決策、統一指揮調度和事件分撥處置的數字化,以法治方式固化數字賦能超大城市治理的實踐成果,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何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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