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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護農業“芯片” 硬核護航種業振興

《重慶市種子條例》6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3月29日09:17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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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承載著糧食安全的根基,也孕育著鄉村振興的希望。3月25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重慶市種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這部共三十四條的法規,以保護與利用種質資源為主線,從種業管理體制、品種審定、生產經營監管到育種創新激勵,構建起覆蓋全鏈條的法治保障體系,為重慶種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法治動能。

筑牢“安全網”

主動守護特色種質資源

重慶地處三峽庫區腹心地帶,獨特的地理氣候孕育了豐富的種質資源。《條例》立足本地種業稟賦,將柑橘、脆李、莖瘤芥、莼菜等本市特色種質資源,崖柏等珍稀、瀕危樹種和古樹名木,以及楨楠、蠟梅、烏桕、油茶、灰毛黃櫨等主要鄉土樹種、優勢產業樹種,明確納入重點保護范疇。

在保護載體上,《條例》創新構建起“種質資源庫(圃)+種質資源保護區+種質資源保護地”三位一體的保護體系,要求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開展種質資源普查、收集、整理、登記、保存、鑒定評價和利用工作,建立種質資源檔案﹔建立種質資源鑒定評價體系,組織開展種質資源監測,對珍稀、瀕危和地方品種等種質資源發布動態變化和預警信息,實現從“被動保存”到“主動守護”的升級,讓重慶特色種質資源家底更安全、傳承更有保障。

在我國種業管理體系中,主要農作物實行品種審定制度,非主要農作物則需列入國家登記目錄后方可推廣。許多具有地方特色、未進入國家登記目錄的優良品種常常面臨“有市無証”的尷尬。《條例》為此創新設置了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認定制度,明確未列入國家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的品種,品種選育者或者品種權人可向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申請品種認定,為重慶本土特色品種的選育、推廣和保護提供了堅實法治支撐,讓更多“重慶造”優良品種有機會走出深山、走向市場。

關注多個方面

構建全鏈條扶持體系

種業振興,離不開政策的“陽光雨露”。《條例》構建起覆蓋育種創新、成果轉化、基地建設、金融支持的全鏈條扶持體系:在用地保障上,明確政府應合理安排用地,支持種質資源庫(圃)、保護區等建設,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配置建設用地指標,為種業基礎設施“留足空間”﹔在金融支持上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專利權、新品種權等抵押質押貸款融資模式,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種業收入保險、種業科技研發保險等多元化保險產品,讓種業企業“融資不再難、風險有處扛”﹔在基地建設上支持南繁基地建設,推進規模化、標准化、智能化的科研育種、良種基地建設﹔鼓勵和支持市內外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種子企業跨省市建立科研育種、良種基地,打破地域壁壘,聚合創新資源。

種業振興,關鍵在創新﹔創新活力,關鍵在人。《條例》明確,培育突破性新品種、育種成果的推廣面積和推廣效益等種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業績突出的,可以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與此同時,《條例》明確,建立健全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種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種業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技術研究,並鼓勵通過轉讓、股權激勵、賦權入股等方式開展種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共享利用,讓創新活力充分涌流。

針對新業態

線上線下監管全覆蓋

隨著互聯網發展,在網絡平台上銷售種子日益普及,但非法銷售假劣種子坑農害農現象也時有發生。針對這一新業態監管盲區,《條例》亮出“組合拳”:明確網絡經營者必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電子商務平台則需承擔核驗、數據留存、協助監管責任,實現線上線下種子經營監管無死角。

在此基礎上,《條例》強化種業數字化建設,要求建立種子生產經營全程可追溯體系,指導經營者依托數字化平台建立完整的生產經營檔案,讓每一粒種子的來源、產地、銷售去向都能“一追到底”。

此外,針對種子領域長期以來存在的執法力量分散、信息壁壘等問題,《條例》明確要求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加強種子執法,強化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線索通報、辦案協作,依法打擊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和非法轉基因種子等違法行為,推動種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讓違法者無處遁形,讓守法經營者安心發展。(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何春陽)

(責編:陳易、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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