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台新規:
商販使用“生鮮燈” 市場方知情不報要擔責
2026年07月16日07:39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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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7月15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關於壓實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規范食用農產品銷售行為“七個一律”的通告》(以下簡稱“七個一律”)將於8月3日起施行,為全市食用農產品市場立下“硬規矩”。
目前,部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源頭管控不嚴等問題依然突出,食用農產品不合格率較其他食品偏高,群眾對農獸藥殘留超標、“生鮮燈”誤導等問題反映強烈。
“七個一律”應運而生。新規最大的亮點,是打破以往“隻罰商戶、不究市場”的監管慣性。“七個一律”明確,如果市場內存在使用“生鮮燈”、虛假標識、摻雜摻假等通過肉眼就能發現的顯見違法行為,市場開辦者沒有及時制止和報告,將被立案調查。
針對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新規明確,一旦抽檢發現,除依法查處銷售者之外,一律要求銷售者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公示不合格及召回信息,公示內容包括經營主體名稱、產品名稱、不合格檢測項目等詳細信息,公示期限為30天。這意味著,哪個攤位賣的什麼菜出過什麼問題,消費者一眼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對於在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惡劣行為,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入市把關方面,新規明確,市場內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無承諾達標合格証等質量合格憑証,或批發市場銷售者未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証的,在查處銷售者的同時一律對市場開辦者立案調查。批發市場未按規定對入場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或者提供虛假檢驗記錄的,一律依法嚴查。
此外,新規還推出“信用記錄伴隨終身”的制度。(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周盈 實習生 鄒欣言)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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