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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有獎發票”活動繼續 每人單日最多可上傳10張發票

2026年09月18日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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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至12月期間,重慶市接續在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涵蓋吃、住、游、購、娛等消費場景)開展有獎發票活動,個人消費者消費后取得票面金額不低於100元的有效數電發票,可參與即時和集中抽獎,最高獎勵1萬元。

活動期間,消費者上傳符合條件的數電發票,即可參與即時現金紅包抽獎,設置一等獎8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四等獎50元、五等獎10元五個中獎等次。即時抽獎採取“即時開獎、延時兌付”模式,獎金經最終校驗核實后,在10個工作日后兌付至雲閃付平台個人賬戶。

參與即時抽獎的發票將自動進入月度集中抽獎,無需重復報名或再次上傳。集中抽獎每月組織一次,在次月初從上月參與即時抽獎的發票中抽取100個中獎名額,每個名額獎勵1萬元現金。獎金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主辦方代扣代繳,實際兌付獎金為扣除個稅之后的金額。本輪首次月度集中大獎將於2026年10月初抽取。參與活動的消費者還可獲得相關企業提供的立減券、折扣券、滿減券、代金券等優惠。

據介紹,個人消費者進入雲閃付平台活動入口,上傳符合要求的數電發票即可參與。需要注意的是,上傳發票的抬頭應為個人消費者姓名並且與上傳平台實名一致。發票開具時間在2026年9月1日及之后,單用戶單日最多可上傳10張發票、單月最多可上傳50張發票。每張發票在活動期間僅可參與1次即時抽獎和1次每月集中搖獎。中獎發票如被紅沖,須退回相應獎金。

按照活動要求,以下類型發票不能參與抽獎:未填寫消費者真實姓名的發票﹔受票方為非個人消費者的發票﹔不符合活動覆蓋行業領域要求的發票﹔發票日期不在活動期間的發票﹔含稅金額低於100元的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票面有“收購”字樣的發票﹔非正常戶、注銷戶開具的發票﹔已作紅沖處理的發票﹔經核實為虛開、偽造或變造等不合規發票﹔非重慶市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未通過真實性校驗的發票﹔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次活動規則的發票。

重慶市稅務局提醒,商家應當依法依規開具發票,若有拒開發票、開具虛假發票等情況,消費者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向稅務機關舉報。稅務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相關要求,重點監控和查處違規虛開發票、不合理分拆或合並開具發票、違規紅沖發票等行為,防止有的不法分子、不良商家利用“有獎發票”活動違法獲取不當利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重慶市稅務局)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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