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四项举措提升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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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已经成为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探讨的问题,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以实招硬招提升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水平。
大渡口区公共场所工作培训会现场。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供图
重宣传,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通过宣传画、以案释法等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监管意识。每年组织2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重点学习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重服务,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从今年3月起,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为辖区公共场所经营户张贴各类标识2000余份,发放公共场所公示栏680张,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500余个;积极对接区级相关部门,解决了公共场所经营户老大难问题28个,提升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满意度。
发放公共场所安全信息公示栏。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供图
重品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公共场所显眼位置向消费者公示,能够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
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对照量化分级标准,可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会优先选择卫生等级高的场所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形成经营者围绕卫生等级的竞争趋势,激发经营者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品牌意识,创先争优。今年该支队根据量化评价标准,评定了14家AB级公共场所,激发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积极性。
多部门联合执法。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供图
重部门联动,提高监管能力。公共场所流动性大,管理存在漏洞,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较少,信息共享不多,导致未能全面掌握公共场所实际情况。今年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52家公共场所开展执法,对6家不符合规范的公共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提高了监管强度和威慑力。执法支队及时和市场监管局对接,每月进行一次信息共享,达到及时、无缝监管,补足了“先照后证”后监管不力的短板问题。(大渡口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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