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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直缴 5月1日起全市推广

2022年04月01日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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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10分钟,就把代征的税款交给了税务部门,操作方便,还减少了我们保管税款的风险。”4月1日,在一笔二手船舶交易完成后,重庆航运交易所财务负责人简娅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新上线的代征税款实时直缴功能,缴纳了代税务部门征收的10万元税款。

  4月1日,重庆渝中区、沙坪坝区、渝北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保税区等12个地区上线了代征税款实时直缴功能。

  代征税款是指税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代征的税收。在税源零星分散、征收成本较大的地区,税务部门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等,由他们依法代征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目前,重庆有600余家代征单位,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等。

  2022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列入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重庆二手船交易的双方有企业,有个人,还有跨省交易的情况。单独办税比较麻烦,在买卖时,交易双方直接在我们这里缴纳税款就很方便。”简娅介绍,公司主要从事二手船舶的交易,平均每年代征90多笔税款,金额超400万元。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规定,代征的税款超过5万元或者时间超过30天,就需要当天或次日去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公司的单笔业务涉及金额比较大,基本上我们代征一笔税款,就要去一次大厅。现在不出门就能申报缴纳,少跑了不少路。”简娅说。

  “代征单位首次申报时需要注意,法人代表需要绑定受托方登记号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代征税款。”重庆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陈超介绍,代征单位使用受托方登记号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录入相关数据后,点击“申报”即可缴纳税款。

  “一月份,单位纳税人及自然人纳税人自己缴纳的税款可以在网上开具完税证明,现在代征税款的完税证明也能在网上开具了。”陈超介绍,代征单位在完成申报后,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的模块里选择“证明开具”,即可开出电子完税证明,并且被代征单位也可随时在电子税务局内查询、下载。

  “我们代税务部门征收近100个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款,上个月有1500多万。现在不仅可以网上申报缴纳,还能开电子完税证明,减轻了我们不少工作量。”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路震表示,以前要带上纸质的税务收现专业票据、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表以及代开发票申请表去办税服务大厅线下申报,并逐个开具纸质税收票证,至少需要待上一整天,再花时间将纸质税收票证分发给相应的企业。

  “5月1日,该项改革措施将在全市推广,进一步加强了税务部门对零散税源的管理,降低了代征单位的办税成本,也确保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作为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税务部门将紧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推进税务监管动态“信用+风险”、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和核验等涉税改革事项的落地,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牟馨馨)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责编:秦洁、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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