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打卡”南滨路 “黑飞”行为被制止
警方在禁飞区域设置的告知牌。南岸区公安分局供图
人民网重庆4月18日电 重庆南滨路北临长江、背依南山,其独特的风景吸引了大量市民、游客前来打卡。警方提醒,景色虽美,但南滨路沿线属禁飞区,请在参观游览时,勿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或飞行。
4月14日,南滨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南滨路某小区附近发现有人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发现无人机机主孙某所操控的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和报备,属于“黑飞”。
核实情况后,民警告知其南滨路沿线属禁飞区,并当场制止了孙某的行为。由于孙某系初犯,在派出所,孙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配合警方删除了拍摄文件,承诺绝不再犯。民警根据《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的规定,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
警方提醒:南滨路沿线属禁飞区,市民游客要充分认识违规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干扰公共秩序行为的严重危害,严格遵守无人机管控政策要求,切勿抱侥幸心理。如发现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监控信息系统、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利用无人机寻衅滋事等情况,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未经批准,严禁民用无人机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党政机关等重点地区;
(二)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
(三)军工、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
(四)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五)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刘政宁、曹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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