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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为49名农民工解薪“愁”

2024年02月22日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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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洪安人民法庭依托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涉4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的薪“愁”问题。

2024年1月份,距离工期结束已经半年多了,但石某某等49名农民工还没收到工资,无奈之下他们来到洪安人民法庭。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吴润林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该案有28名农民工为湖南人,29人为少数民族,为减轻民工诉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决定联合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为何近30万元劳动报酬迟迟不发?如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此,法官多次分别向总承包商、某劳务公司、分包商杨某以及包工头周某某了解情况,发现各方对工人数量、工资数额、工程质量有分歧,并相互推诿责任,从而导致农民工薪资未能准时发放。

某劳务公司负责人钟某某告诉法官,一是工程已经分包给杨某,应当由杨某承担支付责任,都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人数过多,与实际不符,劳动报酬数额计算也不准;二是工程质量有问题,应当由杨某和周某某安排人员返工或赔偿。分包商杨某认为,已经将具体工程分包给周某某,农民工均是周某某雇请,应当由他承担支付责任。包工头周某某则说道,工程质量问题与工人无关,而是完工后其他因素导致,应当由某劳务公司自行承担修复和返工责任。

承办法官吴润林了解各方主要矛盾之后,依托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洪安镇政府及辖区调委会,安排少数民族干警和本地有威望的调解员共同找人交心,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分次分批、单独面谈等方式向各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一桩薪“愁”事。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秀山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加大对涉渝湘黔毗邻地区劳资纠纷诉前调解力度,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便民利民举措,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白杰)

(责编:刘政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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