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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与德阳市开展联合执法 积极探索综合监管新机制

2024年03月25日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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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签署了《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在行政执法区域建立区域联动机制,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

为突出执法重点,明确任务目标,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跨部门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建立制定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联合行动方案,确立川渝知识产权合作重点保护名录。目前,已建立执法事项清单6项、对象名录库11家,并根据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具体联合执法事项、执法对象、事项类别等。

针对各部门间职权及区域间机构设置的不同,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五项机制”确保工作到位。执法协助机制,跨部门、跨区域调查有关案件时,需要对方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的,由对方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协调;线索移送机制,对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线索,遵从“积极配合,便于执法”的原则,对涉及相关主体或行为确属对方相关部门管辖的,及时做好移送工作;执法互认机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相关规定的,互相认可、互相援用,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证实,从而推动形成“违法线索互联、监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执法新常态。

此外,在联合执法机制方面,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动,根据两部门签订的协作协议,互派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在应急协作机制方面,针对突发事件,积极探索畅通区域性应急反应协作渠道,增强跨区联防协查效能,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2次,共检查经营主体5户次。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合作协议,持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解决可能出现的地域保护、人情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的专业性,营造阳光公正的执法环境,协同发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张和强)

(责编:秦洁、刘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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