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案款发放平均用时从18.3天缩短为6.7天
人民网重庆6月17日电 (记者刘政宁)17日,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加强对执行案款的管理和风险防控,该院创新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工作指引(试行)》,并将“执行案款申领和管理”作为“法治·渝诉快执”组成部分,纳入数字重庆建设范畴开展预研测试。今年以来,申请执行人获取案款发放平均用时为6.7天,较机制建成前缩短11.6天。
重庆市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对案款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五项案款管理数据台账、配备案款管理员、设置评价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及规范度的质效指标等。
在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方面,将到账案款精确归集至每一名交款人,“一案一账号”适用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全面落实及时发放执行案款要求,最大程度压缩案款经法院账户的中转停留时间。今年5月,全市法院对符合发放条件的20552笔案款均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期支付,对暂不符合发放条件的134笔案款依法审批,案款发放工作节点合规率99.97%。
在创新实现对案款收、发、存的闭环管理方面,对符合条件需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做到100%向所涉执行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公示,实现有效监督制约,有力防控廉政风险。除规范因法定事由报请延缓发放案款及提存案款的审批流程外,进一步严格管控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形,并单独建立审批流程,且对其中5类情形试行公示制度,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共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100余条。
全市三级法院还建立了“案款收发存台账”“‘一案一账号’适用率台账”“案款管理发放合规率台账”等五项案款管理数据台账,为案款日常监管案款数据提供抓手。将配合案款收支管理的10家银行所有案款账户进出账户信息,实时导入法院案款管理系统。收款银行规范案款信息备注,系统自动识别归集,最大程度减少不明案款数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工识别工作量。今年以来,不明案款数量约占全部案款总数的0.1‰,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在办案系统中设置关键节点提示功能,对新到账案款、临期未处理案款,自动向办案团队发出弹窗消息,督促提醒及时处理。向案款管理员、分管院庭长定期推送逾期未处理案款涉案清单,帮助管理者有针对性地加强案款监管。对超6个月以上案款报请延缓发放、提存强制设置为必须报请上一级法院审批。对向第三人发放案款的情形单独设计案款发放审批表,同时要求上传合议庭笔录等作为必要的审批附件,并引用特殊、醒目的标识提示财务人员、领导注意加强审核,有效防控风险。
同时,重庆市高法院要求每家法院配备案款管理员,专职从事执行案款的收发、认领、督促催办等管理工作,加强案款发放提示以及对执行案款兑付情况的管理。建立执行部门与财务部门每月定期核账制度,对每一笔到账案款的到账、支付明细实行动态管理,实时保障数据准确性。为抓实抓细执行案款工作,市高法院明确办案人员是所承办案件案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不按照案款管理规定和相关程序管理案款的,一律纳入法官或辅助人员个人业绩考核,必要时启动“一案双查”,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此外,重庆市高法院还在全国首创评价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及规范度的“案款发放平均用时”“案款管理发放合规率”等质效指标,并将其纳入执行工作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评估体系的“体检表”“指挥棒”作用。适时引入“‘一案一账号适用率’”“案款发放绝对平均用时”“规定期限内发放案款占比”等辅助评价指标,加强对案款发放情况的日常观察和全面监测。坚持每月对全市法院案款管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重庆市高法院执行局还不定期组织开展执行案款规范管理交叉评查活动,通过对案款归集发放管理制度执行、超期未发放案款清理、涉财物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专项评查,持续提升案款管理规范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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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执行案款发放平均用时从18.3天缩短为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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