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啟動涉企行政執法集中整治
為期3個月,將用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四張清單”柔性執法

3月5日,記者從重慶市司法局召開的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工作推進會上獲悉,即日起,我市啟動為期3個月的涉企行政執法集中整治行動,將制定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四張清單”開展柔性執法。
劍指涉企執法7方面頑疾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為期3個月的涉企行政執法集中整治行動將聚焦企業關心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以及違規異地執法、趨利執法等7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重拳整治涉企行政執法頑疾。
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將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市和區縣兩級司法行政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還要通過開設公開信箱、公布微信二維碼等多種方式,廣泛征集企業、群眾對涉企執法的舉報信息和意見建議。
市司法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採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搜集掌握問題線索。集中整治將納入紀檢監察、政府督查重要工作內容,對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吃拿卡要”“任性執法”“隨意執法”等違法違規問題,將整合各類監督力量一查到底。
規范“誰來查”“查什麼”“怎麼查”
除集中整改突出問題,重慶還將迭代優化“綜合便企”涉企檢查模式。
聚焦“誰來查”,市司法局將牽頭制定《重慶市涉企行政檢查辦法》,對檢查的實施機關、檢查的組織實施、企業權益保障、監督與責任等進行全面規范。
聚焦“查什麼”,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將全量梳理形成本部門行政檢查事項清單並動態調整。行政檢查事項要按照權責透明、用權公開的要求向社會公布,事項未經公布,不得實施檢查。
聚焦“怎麼查”,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將建立本領域分級分類檢查制度,梳理公布同一行政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上限,統籌實施行政檢查年度計劃。
同時,大力拓展涉企“執法監管一件事”“綜合查一次”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據介紹,重慶正加快構建“掃碼入企”機制,積極推行“執法對象碼(企業碼)”“執法行為碼(檢查碼)”雙碼互核,開發行政檢查頻次過高、行政罰款異常增長預警提示等執法監督功能。
制定柔性執法“四張清單”
“嚴格規范涉企行政處罰,首先要在裁量基准上嚴標准。”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說,各行政執法部門牽頭細化本領域涉企處罰事項裁量權基准,健全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同案同罰”“過罰相當”,對隨意頂格罰款、罰款異常增長等情況加強監督。
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將制定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四張清單”,實行“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制度,廣泛採取告知提醒、勸導指導、警示提示、批評約談等多種方式推進柔性執法。同時積極探索涉企行政處罰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對特別重大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案件,都要事先圍繞是否給企業經營造成嚴重后果開展評估,並作出相應處置。
推行信用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為強化精准監管,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將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基礎,針對本行業領域的特定應用場景和需求,科學設置行業特有指標和指標權重,分A(最高)、B(較高)、C(較低)、D(最低)四檔,建立行業信用評價模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庫,推進企業信用風險管理、信用約束、信用風險預測。
在信用評價體系基礎上,推行信用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科學設置檢查比例,努力減少對企業的干擾。例如,對信用良好的A級企業推行“承諾免檢”“無感監管”“一次都不查”等執法模式。
此外,健全完善執法結果與信用評價全面關聯工作體系,精准指導后續監管執法﹔優化信用修復制度,全面推廣《行政處罰決定書》《信用修復告知書》“雙書同達”,引導督促企業及時進行信用修復,保障合法權益。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深入推進涉企行政執法改革,全面構建“無事不擾、包容審慎、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涉企行政執法新模式,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黃喬 實習生 馬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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