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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民政局公布8起社會組織亂象整頓典型案例

2026年09月04日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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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重慶市民政局消息,為持續深化社會組織亂象專項整頓,壓實社會組織主體責任,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各類社會組織知法守法、規范運行,重慶市民政局公布一批社會組織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以案例明法紀、以警示促整改,進一步規范全市行業協會商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典型案例一:重慶藥學會借會議論壇活動違規收費。經查,重慶藥學會違反社會組織舉辦論壇活動相關規定,多次以舉辦學術會議或論壇活動名義,向200余戶藥品產銷企業收取品牌推介費、成果發布費等上千萬元,加重藥品產銷企業經濟負擔,造成不良影響。根據《重慶市社會組織舉辦研討會論壇活動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社會組織舉辦研討會、論壇活動應當遵從“不得進行攤派或與收費挂鉤的品牌推介、成果發布、論文發表等活動”。重慶市市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中共重慶市紀委辦公廳對這一典型案例作出公開通報,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按照有關要求已啟動調查處理程序。

典型案例二:重慶市咖啡行業協會內部管理混亂、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經查,重慶市咖啡行業協會長期漠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規,黨組織軟弱渙散,決策機構缺位,2019年11月成立至今未換屆,內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組織運行失管失序。2021年和2022年未參加年度檢查,2023年和2024年度檢查結果為“不合格”,2025年未參加年度檢查。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26年修訂版)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証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6年3月,重慶市民政局對該協會作出吊銷登記証書的行政處罰,並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典型案例三:“重慶永川東望志願服務隊”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經查,“重慶永川東望志願服務隊”未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未在志願者管理服務平台注冊,也未向屬地街道、社區履行備案手續。該組織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嚴密的組織體系、規章制度,受上一級“東望組織”統一管控,長期以社會組織名義,在永川轄區開展義演、宣講、聚集活動,對外使用服務隊標識、並持續吸納社會人員參與各類集體活動,屬於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26年修訂版)第三十二條規定,“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永川區民政局依法對“重慶永川東望志願服務隊”作出取締決定。

典型案例四:重慶市大渡口區山城啤酒聯合會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經查,重慶市大渡口區山城啤酒聯合會存在到期未換屆、長期未正常開展活動,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違法情形,屬於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26年修訂版)第三十條規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2026年2月,登記管理機關會同業務主管單位約談協會負責人,引導內部協商處置,該協會於2026年7月主動完成注銷登記。

典型案例五:重慶市璧山區華騰工業職業培訓學校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經查,重慶市璧山區華騰工業職業培訓學校,2023年度、2025年度該學校均未參加年檢,存在拒不接受或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6年3月,重慶市璧山區民政局對該學校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整改。

典型案例六:重慶市武隆區義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登記住所與實際工作住所不一致。在重慶市武隆區民政局常態執法檢查過程中,重慶市武隆區義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發現該組織登記住所與實際工作住所不一致。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款,“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5年12月,重慶市武隆區民政局對該服務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七:重慶市九龍坡區葫蘆絲巴烏學會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經查,重慶市九龍坡區葫蘆絲巴烏學會存在連續三年未按照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的違法情形。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26年修訂版)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証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6年4月,重慶市九龍坡區民政局對該學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八:重慶市榮昌區足球協會違規換屆。經查,重慶市榮昌區足球協會在屆滿后逾期1年未組織換屆,后未按規定申請延期換屆且未履行換屆報批手續自行召開換屆大會。根據民函〔2007〕263號《民政部關於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社會團體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的,應事先書面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在批准期限內完成換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26年修訂版)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社會團體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証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6年5月,重慶市榮昌區民政局對該協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完成換屆選舉工作。(重慶市民政局)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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