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频道>>重庆>>要闻

当好案件“守门员” 一位法制民警的坚守

刘政宁 闫少卿
2021年08月09日17:16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小字号

  “放?还是抓!”案头前,37岁的王锟陷入了沉思。

  眼前的案卷是一起棘手案件,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民警经过连续数月的侦查、布控,抓捕了境外一个电信诈骗团伙的大量成员。但是,在证据的锁定上却遇到了“管辖权”的难题,如果不能从法理上解决,那么该团伙的部分成员,甚至可能逍遥法外。

  如何在现行法律条款中,找到让嫌疑人伏法的依据?这,便是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王锟的工作。

  在生活中,不少人对法制民警有些陌生,但实际上,几乎每一起案件中,都有他们的身影。法制民警好比警察中的法律监督员,公安里的法律专家。但王锟更愿意将自己比作守门员。“法律的‘守门员’,把好案件审查的最后一关。”王锟说。

  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都是他们要掌握的范畴,以此保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性、合法性、适当性。另一方面,法制民警对于案件还有监督职能,从案件的受案、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到最后的移送检察院起诉,监督范围覆盖至整个执法行为的全领域。

王锟(左)在工作中。江北区公安分局供图

  前文中提及的,是江北区公安分局近期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案件看似一切顺利,但在准备起诉相关嫌疑人时,却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法律争议。由于该犯罪团伙实行分组进行诈骗,导致对重庆本地报案者实施诈骗的,只是其中一组犯罪嫌疑人。而其他所谓的“小组”,则和报案的受害者没有实际联系。由于涉及区域广,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警方一时间无法找到所有的受害者。如果对部分成员免于起诉?无疑会让部分犯罪嫌疑人逃离法网。案件一时间进入瓶颈,进退两难。

  “犯罪团伙的组与组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于是,王锟对相关法律进行逐条分析,不断地和检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力求找出具体法律细则来支撑案件起诉。随后他发现,在《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司法解释(一)中明确提到:“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他认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便存在着直接关联,可以适用此条。事实上,在后续颁布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二)中,便支持了他的主张,只是在当时尚未出台。最终,在王锟的全程参与下,警方成功破获此案,向检察院起诉19人,现准备移诉9人。

  王锟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随后又考取了该校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便考入重庆市公安局,不久后便成为一名法制民警。工作后,他又利用休息时间继续进修,取得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时成为西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时至今日,他已经和法律条文,打了20多年交道。

  “近年来,犯罪手段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科技化的特征。”王锟说,随着新的案件类型、犯案手段层出不穷,而法律条文在适用上,往往存在滞后性,这是世界范围都存在的问题。法制民警需要做的,就是为办案提供合理、准确、有效的法律支持。

王锟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江北区公安分局供图

  “法制民警不能仅仅盯着刑事案件,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也是我们的职责。”王锟说,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培养和监督,群众的普法工作也同样重要。

  为加强宣传,培养居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今年来,江北区公安分局推出了“江小警”云端法治微课堂,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兼任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王锟,自然是授课主力,在“江小警”微课堂视频中,他结合鲜活案例和社会热点话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民法典》中相关法条,以案释法、以法析理,生动形象又贴近生活。

  他的普法课程,不仅仅只在视频课堂上。日常的工作之中,他也是普法先锋。王锟不止一次到实地宣传法律,用通俗易懂的讲解,为当地群众解惑答疑。

  王锟表示,自己不是律师、检察官,但在侦查的第一线,更应该将法律视打击犯罪的工具与准绳;自己不是一线刑警,少有机会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但却更明白依法办案,方能有效惩治犯罪的道理。

(责编:刘政宁、张祎)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