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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家食安城市创建区县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2021年09月13日18:43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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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安排和重庆市食药安委《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的要求,依各区县(包括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人民政府自愿申请,2021年8月16日至9月13日,市食药安办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等有关规定和评价内容,选派食品安全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综合评价工作组,主要采取资料审查、明查暗访、集中访谈等方式,对黔江区、江北区、北碚区、綦江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武隆区、云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市级现场评价,并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计量质检院等有关部门,召开了专家综合评审会,结合各区县创建“示范引领”亮点、近两年食品安全满意度等所反映出的平常工作情况和全市创建区域布局等综合考虑,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綦江区、云阳县已达到市级综合评价标准,拟推荐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参加国家2022年评价验收,并拟推荐綦江区、云阳县参加第4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重庆市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23-67239711;传真: 023-63726226;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收,邮编:401147;电子邮箱:liuhanli1213@126.com。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责编:秦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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