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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吨含油废水直排长江 涉案6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12月09日11:04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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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重庆12月9日电 (常碧罗、刘政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6名被告人将13吨含油废水直排长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1万元。

  非法处置危废直排长江

  重庆新兴齿轮有限公司原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主营制造汽车、摩托车配件。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会产生大量废矿物油、废润滑油等危废排放物。

  2020年11月,因搬迁新厂,该公司需对其污水处理站中52.54吨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得知这一消息后,游走在机械厂和废品回收企业间的刘某找到新兴公司后勤主管陈某廷,主动承揽含油废水处理工作,并承诺事后给予陈某廷好处费。

  双方达成一致后,刘某采集了该公司含油废水的样品,安排驾驶员陈某江去寻找处置公司。然而,在几经询问后,无人愿意收购处置。刘某得知这一情况后,示意陈某江自行处置。

含油废水被直排长江。江津法院供图

  2020年11月26日晚,陈某江邀约邹某等三名驾驶员,驾驶四辆货车将上述52.54吨含油废水转运至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的一个废弃宿舍附近。27日凌晨,四人用电机泵将一辆车里的含油废水抽出后,倾倒至宿舍附近的一个废弃化粪池里。直至凌晨五时许,共倾倒含油废水13吨。

  殊不知,该废弃化粪池实与长江相连通,几人倾倒的含油废水通过管路均流入了长江之中......

  11月27日8时许,四名驾驶员还未来得及倾倒其余三车废水。此时,大量漆黑的油污已在江面上漂浮,格外引人注目。接群众举报后,赶赴现场的公安和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将四人抓获。经鉴定,倾倒的含油废水属于HWO9类危险废物,将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案发后,相关部门迅速处置,在第一时间遏制了油污在长江大面积扩散。新兴公司积极偿付本案应急处置措施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

  严重污染环境6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江等4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转运危险废物52.54吨,其中非法倾倒约13吨,未倾倒约39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案件审理现场。江津法院供图

  刘某、陈某廷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经营许可的陈某江处置,造成污染环境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以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论处。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且自愿交纳生态修复金修复生态环境,可酌情从轻处罚。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导致长江受到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大。

  综上,江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江有期徒刑10个月;对陈某廷以污染环境罪与之前所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其余3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至4个月不等。6名被告人均并处罚金1万元。

(责编:刘政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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